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6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与时俱进,认可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管理层、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根据《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使用公司提供的不超过20亿港元的资金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以现行市场价格购买H股股票作为授予奖励股票的来源,购买H股股数上限由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不超过公司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根据公司指示购买的H股股数总数上浮10%(包括10%)后的数量范围内确定。若《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奖励函所载的授予条件未达成,则相关授予自始无效,受托人将持有该部分奖励股票并根据公司指示使用,包括用于2023年相类似的奖励计划(如有)。

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在《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效期内,在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前提下,不时确定归属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归属期。除非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批准的奖励函另有指明,根据《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批出的奖励的归属期安排如下:

(1) 针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之日为适格员工的选定参与者授予的奖励:

(2) 针对(i)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之日后成为适格员工的选定参与者授予的奖励;以及(ii)根据公司发出的与其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有关的聘书,获得授予奖励权利的选定参与者:

上述奖励授予的归属条件为:(i)选定参与者个人考核结果的系数为B-(或其等同评核结果如“符合预期”)或以上;以及(ii)奖励函所载任何其他适用归属条件。

董事会同意《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Minzhang Chen(陈民章)、张朝晖、Ning Zhao(赵宁)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奖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项下向关连人士授予奖励的议案》

根据《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授予的奖励对象存在公司关连人士。公司拟向公司董事及其他关连人士授予总数不超过1,418,760股H股的奖励,该等奖励将由受托人根据《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H股股票并授予该等关连人士。若《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奖励函中所载的授予条件未达成,则相关授予自始无效,受托人将持有该部分奖励股票并根据公司指示使用,包括用于2023年相类似的奖励计划(如有)。

具体方案如下:

注:1、奖励项下的实际奖励股份数量将在受托人不时以现行市场价格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完成奖励股份购买后确定并进一步通知。

2、仅为举例说明目的,上表中的奖励股份的最大数量对应的奖励金额按截至2022年8月12日收市价95.85港元/股计算。

3、上述持股比例为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总股本及H股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4、Wendy Junwen Hu(朱隽雯)女士为Edward Hu(胡正国)先生之配偶。

5、上述奖励对象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方。

由于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Minzhang Chen(陈民章)、张朝晖、Ning Zhao(赵宁)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奖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全权处理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奖励的条款和条件建立,批准授予信函的格式及内容,选定适格员工作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参与人,并向其不时选定的适格员工授予奖励;

(2) 授权董事会确定受托人购买H股的最大数量,该数量不得超过公司2021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根据公司指示购买的H股股票总数上浮10%(包括10%)后的数量;

(3) 授权董事会确定奖励股票的授予日和归属日;

(4) 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进行管理、修改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上限、已发行奖励股票的数量或加速任何奖励的归属到期日;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5) 授权董事会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之目的而聘请银行、会计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专业机构;

(6)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履行所有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关的程序,并采取其他方法以落实《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条款;

(7) 授权董事会确定和调整归属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归属期限、评估和管理《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绩效目标;同时确定适格员工是否可以进行奖励归属;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执行委员会(定义见下文)行使;

(8) 授权董事会决定《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执行、变更或终止,包括:选定参与者个人情况变化下的奖励股票失效、股票继续归属等;

(9) 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解决因《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引起或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关的任何问题与争议;

(10) 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不时授予的其他任何实施《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需的必要事宜的权力;

(11) 授权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与Computershare Hong Kong Trustees Limited(“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将据此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提供受托人服务。授权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与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以下简称“CHIS”)签订计划管理协议,CHIS将据此向公司提供《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管理服务;

(12) 授权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在CHIS开设现金证券账户,以便CHIS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参与人提供交易服务并提供交易平台;

(13) 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在本议案项下的授权期限内进一步授权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由董事长兼总裁(首席执行官)Ge Li(李革)博士、副董事长兼全球首席投资官Edward Hu(胡正国)先生、联席首席执行官Steve Qing Yang(杨青)博士、联席首席执行官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副总裁ShuhuiChen(陈曙辉)博士、副总裁张朝晖先生、副总裁Ning Zhao(赵宁)博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径超博士、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单独全权办理《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i) 上述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有关的事项;

(ii)代表公司签署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运作以及其他事项有关的所有文件,或以就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的运作向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发出指示、签署与开设账户有关的文件、签署与运营账户有关的文件,或签署开设与运营以公司的名义在CHIS开设现金证券账户有关的文件,或为奖励归属之目的释放奖励股票,或按照现时市场价格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奖励股票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出售金额;指示并促使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受托人以其不时决定通过向选定参与者转让奖励股票的方式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中将奖励股票释放于选定参与者;确认、批准和通过由信托契约和计划管理协议所引起的与之有关的所有前置事项;

(iii)代表公司,在其认为合理、必要、可取、适当或权宜的情况下批准、执行、完善、交付、谈判、商定并同意所有此类协议、契约、文件、条例、事项和事物(视情况而定)以实施和/或实施据此进行的所有交易,并根据其认为必要、可取、适当或权宜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任何更改、修正、变更、修改和/或补充。若有要求在任何此类协议、契据或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则有权在该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签署该协议、契据或文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奖励期限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执行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由于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Minzhang Chen(陈民章)、张朝晖、Ning Zhao(赵宁)为《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奖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及“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同时将“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完毕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955,752,122元变更为2,957,191,839元,总股本由2,955,752,122股变更为2,957,191,839股,以反映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结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Harry Liang He(贺亮)召集。本次监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7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及“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2)“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完毕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0,000股新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690,2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13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6,527,939,897.70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66,693,61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6,461,246,285.44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001,616.74元,加回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8,679,800.00元(含税)后,实际到账金额6,465,924,468.70元。上述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6,465,924,468.70元已于2020年9月8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40,533,280.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0,777,491.09元,全部存放于监管银行(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等为人民币100,064,486.42元)。

截至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620,777,491.0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余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等后净额为人民币100,064,486.42元。

二、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已使用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940,533,280.7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金额系本次结项节余前的原定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2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及“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金额系本次结项节余前的原定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和“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的生产、研发布局设计经过调整,将原计划设置在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基地、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外高桥基地的部分研发功能调整到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常州基地,故而“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和“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产生较多节余。此外,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该募投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收到政府专项补贴,项目的部分投入从上述政府补贴中支取,故产生较多节余。同时公司对设备类采购在保证功能的情况下进行多方比价,因此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原预算。此外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安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将上述拟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426.3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4,463.6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

四、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本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对“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完毕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同时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业务不断增长,务求更好地赋能客户,因而对生产布局、设备类型、厂区基建等进行整合和优化,对施工方案进行了调整和追加,故原定建设进度安排有所延后。

因此,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最大化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完毕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8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的考量,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7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相关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合计261,995股。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相关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合计1,177,722股。

根据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2,955,752,122元变更为2,957,191,839元,总股本由2,955,752,122股变更为2,957,191,839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

针对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所述的变更情况,本公司拟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