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发布!陕西新增本土“4+1”!商洛一地静态管理

8月15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例,均在西安(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宝鸡(系外省协查就近下火车旅客)。

截至8月15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8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28岁,系8月15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女,25岁,系8月15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3,男,58岁,西安市报告,8月 15日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混检结果异常,随后被集中隔离。单采单检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本土确诊病例4,女,88岁,西安市报告,8月 15日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混检结果异常,随后被集中隔离。单采单检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男,42岁,宝鸡市报告。8月13日乘坐火车途经陕西时,接到外省协查,按防控要求随即就近停靠宝鸡,第一时间落地管控,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无宝鸡市内活动轨迹。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工作情况由西安市、宝鸡市分别发布。

8月15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出院2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

截至8月15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3例。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女,28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男,27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男,56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女,24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男,9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

即刻起暂停门诊、发热门诊等医疗业务

即日起商洛市商州区中心城区

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商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商州区中心城区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区域内小区(村组)、单位实行静态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原则上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每户家庭每2天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指定地点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酒店、服装店、餐饮场所、景区、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6.区域内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放假,大学、技工学校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区域内及跨区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综合整理

编辑:思雨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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