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741.0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786.0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月23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月23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选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或者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效期;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登记、上市、锁定等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公告;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爱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741.0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786.0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月23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月23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选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或者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效期;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登记、上市、锁定等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公告;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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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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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张家口中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开云新能源科技发展(张家口)有限公司”(暂定,以最终注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拟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开云新能源科技发展(张家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乐生
经营范围:新能源(生物燃料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站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张家口中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5%,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65%。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三、交易对手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张家口中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中心(玉康路 6 号)4420 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文浩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光伏、风电、储能设备的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开发、安装、运营、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和可循环利用;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推广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水能源开发利用;企业管理咨询;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碳项目开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大数据产业园基地的开发、建设、运营; 供电、售电业务;电网建设与管理;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机电设备的批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蔬菜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整体的运营效率。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新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