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考虑到公司儿科用药业务占比较高,是仅次于妇科产品的第二大业务,且葫芦娃是上述四家可比公司中最具代表性的儿科用药公司,因为葫芦娃和公司在业务方面可比性较高。葫芦娃在2021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的情况下,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0.63%和38.00%,主要原因系:葫芦娃在2021年加大新产品开发和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94.40%;同时,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00多人,导致销售费用中工资增加3,621.37万元。剔除上述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增长的影响,葫芦娃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42.12倍和48.87倍。综合上述调整,四家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均值分别为24.12倍、25.81倍,高于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经上述调整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9月1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9月1日总股本;
4、葫芦娃调整后2021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剔除当年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异常增长;
5、恩威医药2021年市盈率按照发行价29.8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70,138,359股计算。
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截至2022年9月1日,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9月1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滚动扣非前/后EPS=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9月1日总股本;
4、恩威医药滚动市盈率按照发行价29.8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70,138,359股计算。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3,478.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8.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8.23万元,净利润同比小幅下滑,主要原因系原材料成本增长所致。2022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异常气候(洪涝、干旱、高温天气等)较往年较为频繁,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产量及其预期等受其产地气候变化的影响,相应地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一定影响。预计随着原材料价格的逐步稳定,该等因素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持续性有限。
可比公司扣非前滚动市盈率均值为32.38倍,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均值为38.63倍;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扣非前滚动市盈率均值为14.84倍,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均值为16.77倍。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9.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1.67倍,为可比公司市盈率均值的66.92%,为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市盈率均值的146.02%;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6.68倍,为可比公司市盈率均值的69.06%,为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市盈率均值的159.06%。
4)发行人具备的竞争优势
相比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品牌和知名度优势
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显示,公司的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在我国妇科炎症中成药领域市场份额连续多年排名第一,在客户群体中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此外,公司还陆续培育出“恩威”、“力克舒”和“好娃友”等多个知名名牌,在妇科用药、儿科用药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鉴于此,洁尔阴洗液成为2020-2021年中国家庭常备药上榜品牌,洁尔阴洗液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等产品还进入2021版药店经营必备品牌名单。
公司产品及商标取得的荣誉称号如下:
此外,公司市场部负责公司品牌规划和品牌形象建设,根据公司战略进行品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制定并执行品牌营销策略,选取推广能力强、媒体经验丰富的广告服务商合作,并以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和楼宇广告等形式进行公司品牌的推广;此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消费群体对传统媒体的关注度大幅降低的背景下,为适应电商销售模式的快速发展,公司成立电商事业部并由其负责自媒体广告宣传和电商平台宣传,在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知乎等互联网传媒平台,持续就公司品牌和产品等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内容、品牌输出,并结合网络展览、动态小视频、软文、直播等形式对精准人群进行市场教育和产品推广,不断提高公司和产品品牌的知名度。
第二,全国性营销网络、突出的零售终端覆盖及维护能力
由于公司终端客户以零售药店为主,分布较为分散,为有效维护客户和促进产品销售,提升公司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通过非全日制销售人员协助全日制销售人员对零售终端进行覆盖,搜集整理区域内零售药店的信息,协助宣传推广公司产品,定期拜访零售药店并与药店保持密切客情关系,以及联合药店开展宣传、陈列和整理货架等活动。
公司通过多年来对市场的不断拓展和精耕细作,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6万余家零售药店的全国性营销网络体系。在商业渠道方面,公司与九州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等国内大中型优质商业公司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其商业配送体系共同构建全国性的终端配送销售网络;在连锁药店方面,公司与高济医疗、国大药房、大参林、益丰药房、老百姓、一心堂等全国百强连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对全国重点零售市场的深度覆盖;在单体药店及诊所方面,公司不断提高终端零售药店覆盖能力,我国2021年零售药店总数接近59万家(数据来源:《2022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公司自有团队维护的药店已达6万余家。
受益于公司在妇科产品领域深耕多年及突出的零售终端覆盖及维护能力,米内网数据显示,2017-2021年,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妇科炎症中成药领域的市场份额连续排名第一;公司在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细分市场份额连续排名第一,在复方氨酚烷胺片细分市场份额连续排名第四。
第三,线下与线上融合的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OTC药品为主,采用以经销模式为主、以直销和电商为辅的销售模式。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药品网购渗透率仅为9.1%,相较于美国33.3%的药品网购渗透率仍然偏低,但是随着未来药品网购渗透率的提高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预计医药电商的市场规模将呈现快速成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88.31万元、5,996.89万元和9,389.57万元,复合增长率为55.40%,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第四,聚焦核心发展领域,不断丰富品种
公司打造了结构多元的产品线,共持有妇科、儿科、呼吸、补益、口腔、心脑血管、肝胆、皮肤科等八大领域50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洁尔阴洗液、洁尔阴泡腾片、山麦健脾口服液、金栀洁龈含漱液等17个产品系全国独家品种。
在妇科产品领域,公司拥有洁尔阴洗液、洁尔阴泡腾片、洁尔阴软膏、化瘀舒经胶囊、清经胶囊、益母草颗粒等13个妇科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妇科产品体系;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山麦健脾口服液、化积口服液、婴儿健脾口服液、小儿止咳糖浆、小儿咳喘灵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多个儿科用药;在呼吸系统用药领域,公司还拥有藿香正气合剂、藿香正气胶囊、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咳喘宁颗粒及复方氨酚烷胺片等11个呼吸系统用药。
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拓宽品牌覆盖产品的广度和多样性,同时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发行人基于现有妇科产品、儿科用药和呼吸用药等产品线,采取贴牌生产方式进一步补充公司产品,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和小柴胡颗粒等,例如公司与江西新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贴牌合作,许可其在感冒清热颗粒产品上使用“力克舒”和“恩威”商标并由公司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上述感冒清热颗粒的收入分别为313.70万元、571.46万元和795.98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59.29%。报告期内,发行人贴牌产品实现收入及其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因此,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产品销售组合,发挥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的规模优势,以有效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第五,先进的生产工艺、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始终秉承“全员参与,坚持改进,持续创新,满足需求,造福人类”的质量方针,形成了完善的中成药与化学药制剂制造技术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恩威制药于2019年12月入选四川省质量信用AAA示范企业、2021年12月被评为成都市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等级AAA级单位。公司始终坚持持续创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及更新生产设备,如真空带式干燥技术、合剂外包装连线生产技术、颗粒剂连线生产技术、片剂及胶囊剂包装连线生产技术、洗剂包装连线生产技术和洗液袋装规格生产技术等的应用,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首先,质量标准方面,公司制定了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内部质量标准,在供应商管理、原辅料采购、进货验收、取样检测、放行、生产领发料、使用、过程清洁、仪器仪表校验、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检测、成品放行、质量风险管控等方面制定了操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生产的整个质量管控过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引入先进在线检测与剔除设备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控制,如在合剂生产线增加全自动灯检设备,解决了人工灯检易发生的漏检现象;在片剂、胶囊剂生产线上增加了在线成像检测与剔除装置,剔除外观不合格品;在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与洗剂等生产线上增加了在线称重检测设备,剔除装量不合格品,从而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
第六,经验丰富、管理创新及凝聚力出色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创新和凝聚力出色的优秀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对医药产业政策、市场发展规律有深刻的理解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具有丰富的医药行业管理经验,确保引领公司稳健、可持续性的发展。
第七,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细分用药领域妇科用药、儿科厌食症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市场基本稳定
①洁尔阴洗液所属的妇科用药领域市场规模基本稳定
公司主要产品洁尔阴洗液属于妇科炎症中成药领域。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我国妇科炎症中成药行业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统计口径为妇科炎症中成药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的年度销售额
洁尔阴洗液所属的妇科炎症中成药领域的市场规模虽然略有下滑,但与西药容易产生耐药性相比,中药具有安全、综合治疗、有益补等优点,更符合中国女性的用药习惯,妇科炎症中成药仍有较大市场空间,预计仍将稳定在20亿人民币左右的市场规模,并且随着女性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妇科用药(不仅包括妇科炎症中成药)总体的市场规模将有所增长。
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显示,在妇科用药中成药领域,洁尔阴洗液市场份额连续多年排名第一,2017-2021年其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0.20%、9.68%、10.48%、10.77%、10.96%,呈逐年增长趋势,长期持续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②化积口服液所属的儿科厌食症用药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公司主要产品化积口服液属于儿科厌食症中成药领域。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我国儿科厌食症中成药行业市场规模及行业增速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统计口径为儿科厌食症中成药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的年度销售额
2017年至2021年,我国儿科厌食症中成药行业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市场规模从65,300万元增长至85,84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7.08%,其中,化积口服液和山麦健脾口服液是常用儿科厌食用药之一。
③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所属的呼吸系统用药领域市场规模基本稳定
公司主要呼吸系统用药包括复方氨酚烷胺片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均属于感冒用药领域。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我国感冒用药以及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两类感冒药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市场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统计口径为感冒药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的年度销售额
2017年至2019年,感冒用药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的总体市场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及冲击,感冒用药(感冒药化学药、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市场规模有所下滑;但受益于部分感冒用药中成药(比如连花清瘟胶囊等)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及其销量的增长,2020年,感冒用药中成药市场规模因此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
在感冒用药市场,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是最常用的感冒用药之一,2017年至2019年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59%、7.41%,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公司产品在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分别排名为第四和第一。
④六味地黄胶囊市场销售规模基本稳定
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六味地黄胶囊在2017-2021年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销售金额分别为35,543万元、30,259万元、26,521万元、29,626万元、31,445万元,基本稳定在3亿元左右。
第八,公司在研发、工艺升级和外购药品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可以较好支撑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发展、持续保持市场占有率领先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策略基本一致,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进一步扩充公司产品线;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提升工作,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策略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偏低,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采用工艺升级改造和产品研发相结合的技术开发策略,且在工艺升级改造方面投入更大。如果将研发费用、工艺升级支出和外购药品技术投入加总计算,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工艺升级改造和产品研发上的总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该等与研发及技术升级创新相关的总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8%、3.20%以及3.48%,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根据上表模拟测算公司研发投入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07%,且占比逐年增长,虽然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但是,公司达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对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因此,整体而言,公司研发投入处于较好水平。
5)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和盈利对比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其中,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4.78%,高于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9.65%,和可比公司葵花药业基本相当,且高于千金药业、葫芦娃。
②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
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拓展,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稳步增长,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比较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净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主要以OTC产品为主,终端渠道主要是OTC药店,药品零售终端分布分散,因此,公司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并充分利用其营销、配送网络优势有效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建立了独立的销售团队和终端覆盖网络,对OTC终端进行持续的覆盖。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提高终端零售药店覆盖能力,我国2021年零售药店总数接近59万家(数据来源:《2022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公司自有团队维护的药店已达6万余家。受益于公司的品牌及渠道优势,公司也通过多种方式不断丰富产品线,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因此,基于公司品牌优势、产品知名度优势以上终端覆盖及渠道优势,最近三年,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4.75%、16.59%和14.97%,各期均优于行业可比公司,体现出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比较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稳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80%、22.98%和16.77%,各期均优于行业可比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可以有效地保障包括中小公众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
⑤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比较情况
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与同行可比公司基本相当。2020年末、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持续改善,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23%、30.91%和26.10%,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2020年末较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系公司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所致。2021年,随着公司持续盈利,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持续降低。因此,公司财务状况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稳健。
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结构比较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以一年以内为主,占比超过90%,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发行人与可比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如下:
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公司积极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加强对客户信用的管理,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较好,最近三年,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显示出较强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⑦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基本稳定,周转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略低于千金药业。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7、3.62及3.15,各期指标略高于可比公司均值,体现了良好的生产管理及存货管理水平。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基于谨慎定价原则,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29.80元/股,对应2021年扣非前归母净利润摊薄后的市盈率为20.54倍,对应2021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的市盈率为24.7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754.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1,75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0,138,359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9.8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52,26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7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95.03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9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9.8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754.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年9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754.00万股“恩威医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恩威医药”;申购代码为“30133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9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9月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9月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2年9月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9月8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9月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9月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年9月6日(T日),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年9月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2年9月7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年9月7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2年9月8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9月8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26.2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9月13日(T+4日)公告《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四、中止发行情况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年9月9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年9月1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永江
住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开区A坝区创业大道恩威大厦
联系人:周爱群
电话:028-8588 706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99、010-60837529
发行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