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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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了
《西双版纳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
行动方案(2022—2024 年)》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级各部门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文如下
西双版纳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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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3号)精神加快全州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提高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稳步提高农民经营净收入、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积极增加财产净收入、合理提高转移净收入,多措并举,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推动全州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快缩小我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与全国的差距。2022—2024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之比,由2021的1.20:1分别提高到1.21:1、1.22:1、1.23:1以上,年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之比,由2021的0.90:1分别提高到0.92:1、0.96:1、1:1以上,年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到2024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在60%左右;工资性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21年的4844元缩小到3500元以下;财产净收入位居全省、全国前列;转移净收入接近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巩固提高经营净收入
(一)巩固四大传统产业,稳定传统收入聚焦粮食产业,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提高粮食生产复种指数,鼓励发展稻+鱼+蔬+鸭+N等多种种养模式,积极开发乡村稻耕文化旅游增加收入;聚焦茶叶产业,推进勐海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示范,多模式发展方式增加收入;聚集橡胶产业,挖掘天然橡胶自然环境潜力空间、技术应用潜力空间、品种改良潜力空间、橡胶加工提升潜力空间,创造农民收入新增长极;聚焦蔗糖产业,落实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加强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强化基础设施改善、加工提质等重点环节,建设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装备先进、产业优势突出的甘蔗现代产业基地,提升甘蔗产业效益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种养收益。全面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农业特色产业,稳步提高特色现代种养业收益,大力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聚焦咖啡产业,引进咖啡新品种,提高咖啡精品率;聚焦水果产业,打造高端热带果园,推广绿色种植模式,以东试早柚、火龙果为主,提质增效;聚焦蔬菜产业,利用冬闲田,大力发展无筋豆、茄子、魔芋等为主的冬早蔬菜;聚焦中药材产业,大力推进砂仁、石斛提质增效;聚焦肉牛、生猪产业,充分利用热区品种资源、秸杆饲料资源,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稳量、提质、增效,提高农民从初级农产品获得的收益。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扎实推进重点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抓好“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提升规模效益。稳定生猪生产加快发展肉牛、禽类、水产等产品生产,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发挥广大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种养水平,提升产出效益。组织引导农民加入各类生产、加工、销售、储运合作社,组团发展,分享组织化红利。
(三)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拓展收入空间。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旅游消费需求,以城市周边、旅游环线的特色乡村为重点,积极开展城市“周边游”、“周末游”。依托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深入挖掘乡土特色产业,有序开发乡土文化资源。加快推进“农业+”融合发展。结合地产知名农产品、农事活动,以农时为轴,精品农庄、基地为点,串珠成线,提升稻田文化节、柚子节等农事节庆知名度,精心打造休闲农业旅游线路。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构建“农业+文创+旅游”的发展模式,持续加深农文旅在广角度、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意识和融合理念。制定准入细则和管理办法,全面整合全州休闲农业产业资源,打造农旅融合电子地图,整合特色农事体验、产品展销、休闲康养、科普教育、餐饮民宿等项目,实现自动分类查询、轻松导购导航,促进当地农民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消费活动中获得更多收益。
(四)挖掘乡土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业、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全力推进民族工艺品制造业,支持推出一批珠宝玉石、金银器、民族服饰、傣族象脚鼓、民族乐器、民族织锦等手工艺品,开发傣族慢轮制陶工艺和独具特色的民族饰品,挖掘生产以民族文化为主题的工艺品,不断拓展东南亚市场。推动民族特色食品产业走出去,支持建设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将勐海烤鸡、火烧干巴、傣味腌鱼、傣味酸肉、民族调味等传统特色美食开发成批量化、保质期长且便携的加工食品。开发普洱茶、咖啡、坚果等旅游伴手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乡村工匠等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生产,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推动乡村特色手工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附加值。
三、强化引导量质并重,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
(五)增加农民工数量,提高外出务工比例。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与州外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搭建“点对点、一站式”信息对接服务,对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实施县域农村劳动力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农村劳动力向昆明等中心城市、县(市)政府所在地输出。鼓励创建符合本地产业发展的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力争省级在资金安排、以奖代补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到2024年,全州农民工月均收入每年增长保持在5.8%以上,务工月均收入增加200元以上,不断加大县外劳动力转移数量,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务工时间稳定在半年以上的达到75%以上,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六)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劳动水平。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技能西双版纳”行动方案,加强培训资源统筹,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建立集就业信息发布、劳务对接、工资权益保护、失业登记等为一体的农民工就业供需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做到愿培尽培、应培尽培。2022—2024年,全州每年培训农民工5000人以上。
(七)强化多措并举,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适合当地就业需求、符合要求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和企业向中心镇转移,发展中小微企业聚集区,提高就业承载力。大力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脱贫村发展帮扶车间,吸纳无外出务工条件、年龄偏大、文化技能不高的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不低于15%。合理增加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农民到种养殖加工企业、合作社打工,或从事土地流转、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等工作,让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提供小额信贷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贴息支持。
(八)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把返乡创业与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稳步提高经营净收入。对于返乡入乡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返乡入乡人员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3年内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优先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的可以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深化农村领域改革,积极增加财产净收入
(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投入机制用好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重点向边境村、“薄弱村”倾斜,加大州级资金投入力度盘活本地资源,清理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鼓励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土地、林地、荒山、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农(林)产品种养基地、高效生态农业、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等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对脱贫攻坚期间各级各渠道资金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项目等形成的资产,能够明确到村组的,移交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得收益按规定分配给农户。
(十)充分挖掘资源资产收益。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拓展承包地确权成果应用实现承包地信息利用规范运行,以科学引导规范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鼓励农户自愿以实物、承包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到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增加收入。
(十一)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积极探索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按照国家和省级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全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规划布局,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需求。
五、落实民生政策,增加农民转移净收入
(十二)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全面实施西双版纳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机械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加强惠民惠农资金政策宣传,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及时足额兑现。鼓励各地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到主体到户到人的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农户充分受益。
(十三)加大保险信贷补贴。稳步扩大粮食、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率。鼓励引导各县(市)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积极探索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险。探索推广符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的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业务。因地制宜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村地区抵质押物范围。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简化担保流程,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十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省级统一指导下,结合西双版纳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四五”期间,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实施精准高效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逐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落实全民参保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应用好“政府救助平台”。
六、推进三产融合,增加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十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作为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路径,引导农村产业加速融合,形成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提升农产品和相关服务的供给质量。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文化旅游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建立“园区+投资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运营机制。高水平规划建设田园综合体,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建设,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把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尽量留在农村、留给农村居民。
(十六)大力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加快构建以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型行业先进企业为主体、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政策预期,聚焦全产业链,立足产业资源优势,瞄准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龙头企业进行定向招商。支持中小微农业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运行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到2024年,全州农业企业由2022户增加到3574户以上,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105户增加到184户左右,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3个县(市)全覆盖。
(十七)健全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收益联结机制。要在市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和带动农民增收之间找准结合点,企业、农民合作社从市场获取稳定利润,农户尽可能多的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建立机制防止工商资本跑马圈地、把农民“挤出去”。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见效”的步骤,结合西双版纳实际,选择橡胶、茶叶、水稻、水果等特色产业,通过规范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农户(村集体)直接入股分红、设立企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乡村振兴基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企业吸纳农户增加工资性收入等方式,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
(十八)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子端,加强政企产学研用合作,支持联合创建种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突破一批重点产业“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选育一批热区特色产业的优良品种。着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品种改良,加强优质稻、茶花鸡、小耳朵猪、罗非鱼等良种基地建设。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建设高端温室大棚,发展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等设施,大力推广中小型高效适用机械装备。建立完善州级协调机制,推动科研院所聚焦农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开展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等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十九)全力突破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推动制茶、制糖、制胶、粮食加工、肉牛加工、坚果加工等重点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由主要依靠资源开采、初级加工向资源深度开发、精深加工转变。促进农民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延伸链条中获得更多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就地就近生产标准化、高品质的初加工农产品;加快发展冬早蔬菜、咖啡、傣药南药、食用菌等产业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二十)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政策,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村居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适时加强政府调控,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努力避免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影响农民收入。适时开展政府猪肉收储和投放,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甘蔗等农产品价格的行业指导,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继续实行农产品相关运费补贴和减免政策。支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好收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推动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住户调查工作保障,客观反映我州农民收入水平。
(二十二)加强工作调度。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季度调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分析问题、不断查找短板、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现场推进,坚持不懈地用促进农民增收这条主线来推动“三农”工作。
(二十三)强化考核督促。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县(市)为单位,按季度通报农民收入增速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年度综合排名末位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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