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淮安这些路段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9月19日,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盱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决定在辖区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
洪泽区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设置地点:420省道与205国道路口、420省道与建业路路口、420省道与五里牌路口、420省道与洪三路路口、205国道与330县道路口、淮金路与330县道路口、青年路与330县道路口、洪泽湖大道与350省道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测速设备
设置地点:205国道1158公里+620米、205国道1160公里+500米、205国道1174公里+100米、205国道1179公里+560米、350省道39公里+860米、350省道54公里+930米、348省道200公里+500米、348省道201公里+240米、205县道11公里+300米、205县道16公里+820米、247省道49公里、247省道54公里+880米、348省道189公里+800米、348省道189公里+550米。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
盱眙县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闭路电视设备。
设置地点:五墩西路第二中学门前、马坝镇镇西路中心小学北门路段、马坝镇经六路中心小学东门路段、王旧线中心小学门前(天泉湖镇王店街道)、235国道216公里300米(天泉湖镇王店街道)、235国道216公里800米(天泉湖镇王店街道)、235国道217公里200米(天泉湖镇王店街道)。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经提醒后仍未驶离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设置地点:东方大道与龙山路交汇处、东方大道与金源路交汇处、东方大道与淮水路交汇处、东方大道与金桂大道交汇处、东方大道与虎山路交汇处、东方大道与香兰路交汇处、东方大道与新海大道交汇处、东方大道与葵花大道交汇处、东方大道与洪武大道交汇处、天泉路与新海大道交汇处、天泉路与玉兰大道交汇处、合欢大道与圣山路交汇处、合欢大道与龙山路交汇处、龙山路与葵花大道交汇处、老盱马路与淮化大道交汇处、205国道与军部大道交汇处。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金湖县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设置地点:大兴路东阳路路口、黎城路城南干道路口、工园路人民路路口、工园路衡阳路路口、神华大道华海路路口、神华大道金荷路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公路卡口设备。
设置地点:金湖县吴运铎实验幼儿园西门限时单向通行
1、路段:船塘路(城南干道至工三路)
2、方向: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从南向北行驶)
3、单向通行时间段:上午07:40-08:40 下午16:00-
17:3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除外)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来源:乐行淮安
编辑:陈诗雅
责编:盛天畏
审核: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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