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举措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有所居”集中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福州市将住房保障作为打造“有福之州”的重要一环,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人民网福建频道聚焦福州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出三篇观察报道,今天请关注《科学谋划、积极创新 福州多举措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2019年,福州市被住建部列入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重点开展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福州市着力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福州U厝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市房管局供图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福州市成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租赁住房项目的落地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福州市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制度和项目联审工作机制,市级项目由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其他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联合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坚持职住平衡,落实科学布局

突出抓好规划编制。福州市开展了以新市民、青年人为重点的租赁住房需求调查,科学分析全市租赁住房供求情况,全面摸排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园区配套用地基本状况,提出“十四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的目标并向社会公布。

突出落实职住平衡。职住平衡指在某一给定的地域范围内,职工的数量与住户的数量大体保持平衡状态,大部分居民可以就近工作。围绕新市民、青年人的就业特点和工作便利性等需求,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布局在现代物流城、福州大学城、东南汽车城、丝路海港城等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工业产业园区、商业商务集聚区、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周边等人口聚集、交通便利、配套完善、需求旺盛的区域,促进职住平衡。

着力创新发展,完善政策措施

规范项目认定工作。福州市制定《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标准,明确既有项目和新筹集建设项目的认定程序、审核部门等内容,为开展项目认定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针对“非改居”老大难问题,福州市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制定了《福州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改建范围、改建要求、审批程序和后续监管等内容,促进“非改居”规范有序发展。

福州U厝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市房管局供图

规范“小户型”要求。2021年,福州市组织人员对市场实际需求进行深入调研,按照市场调节、供需匹配原则,对户型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45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以下为主,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创新土地供给模式,实现多渠道供给

探索集体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市通过公开出让、作价入股等方式,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战峰村项目采取集体用地作价入股模式,平均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约100万元的固定收益。

探索利用工业用地闲置或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市主要利用工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员工宿舍),配套建设用地占比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该市还探索利用闲置或低效工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如福州铭林钢构公司地处中心城区,厂区外迁至郊县后,利用原有厂房地块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利用国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期间,福州市探索了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国有租赁用地整宗出让,重点安排城市发展新区、地铁沿线;二是国有商品房用地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项目中自持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国有商品房用地配建租赁住房,由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并统一经营;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多举措落实住房保障

用好财政补助,保障低租金管控。据悉,福州市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奖补资金,新建项目、改建项目、盘活存量项目补助分别为10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此外,福州市还通过合同约束、市场平抑、部门制约、价格指导四条措施来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低租金”运行。

加强房源管理,用好税收优惠。对2019年以来产生的租赁住房,福州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符合规定的都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与企业合作,合同推进政策落实。在金融扶持方面,福州市分别与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将提供不少于200亿元信贷支持。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该市也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合作,建设了福州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将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平台管理,着力实现房源由平台统一发布、产权信息实时核验、房源租赁网上签约、租后网上监管。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