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丈夫竟是假的 川渝协作破解虚假婚姻困局

2007年7月9日,张丽与名为“王强”的男子在重庆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张丽与“王强”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两个儿子。
2011年12月,“王强”因实施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时的张丽才得知,原来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王强”的真名叫王伟。一直以来,王伟冒用自己堂弟王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张丽结婚、共同生活,而堂弟王强对此并不知情。
图片
调查取证(央广网发 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一起生活近4年的丈夫竟然是“假的”?伤心欲绝的张丽打算结束这段冒名登记的婚姻,便向婚姻登记地所在的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结婚登记申请。
让张丽没有想到的是,民政部门给出了不能办理的答复,理由是不符合民政部门自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明摆着是假的婚姻登记,怎么就撤销不了?也离不了婚呢?今年3月,她将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列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她与王强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向綦江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接到监督申请后,綦江区检察院启动了川渝协作办案机制,委托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协作调查核实。
收到中江县检察院反馈的相关调查证据材料后,綦江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调查。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核实,綦江区检察院认定王伟的行为属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况,应予以撤销。
4月25日,綦江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核查并撤销张丽与王强的婚姻登记,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加大对婚姻登记作假行为惩处力度。
该案的办理不仅是将为民解难题的贴心融入到检察工作,也是川渝协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力践行。(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