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起,隆安县城新增2个临时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地点公布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工作部署要求,从2022年10月28日起,对进入隆安县辖区范围内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进一步满足隆安人民采样需求,城厢镇拟在原有的2个社会面采样点(蝶城广场方舱采样点、城厢镇农贸市场采样点)的基础上新增2个临时社会面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临时社会面采样点
(一)大王庙采样点;
(二)大榕树采样点(政府旧大院对面)。
二、采样时间
从2022年10月28日起,每天18:30-21:00。结束时间视疫情防控需求定。
三、采样对象
隆安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和外地在隆人员。
四、采样方式
统一使用桂核酸系统开展免费采样,采取20:1混采方式。
五、经费和物资保障
新增设的社会面采样点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县财政负责保障;采样物资(防护用品和试剂、耗材)由县物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安排调拨。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城厢镇政府要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调配、采样点建设(场地准备、照明设施、一米线,小喇叭、采样物资)、信息登记、秩序维护、流程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协调充足的志愿工作者做好社会面核酸采样点的采样引导工作,对采样群众进行测温,督促、指导扫码核码(健康码和行程码)。
(二)县卫健局要配合做好新增社会面采样点的采样机构、检测机构的统筹调派,组织相关采样机构做好样本转运和采样点的医废处置。
(三)县公安局负责统筹调度辖区派出所、交警等执法力量,协助做好采样点现场及周边现场的秩序维护,防止人群扎堆、聚集。
(四)城厢镇政府要做应急处置准备,现场采样等候人员过多、出现人群拥堵现象时,要及时协调、增派相关工作人员,适当增加采样通道。
附件:城厢镇新增社会面采样点设置情况表
               隆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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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陆凯娴
审核/陆华治
监制/黄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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