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平安证券将自2022年11月0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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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22年11月0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平安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平安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证券客服电话:95511-8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4日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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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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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