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首张罚单!三人被罚!

近日,

金湾区针对乱扔烟头行为

开出首张罚单!

11月15日下午,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金湾区红旗镇综合执法办联合广安社区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广安社区内道路先后发现三名男子在公共场所吸烟并随手将烟头丢弃,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阻并表明身份,在视频、现场照片等证据面前,三位当事人均承认错误。

执法人员向三位当事人耐心解释乱丢烟头的危害及违法依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三位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一百元,三位当事人当场配合缴纳罚款。

法律法规知多D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烟头虽小,危害却很大。

不仅污染环境、存在火灾隐患,

还会影响城市的形象。

希望大家对日常生活中发现

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

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

来源:珠海红旗

责任编辑:阳紫微

编辑:龚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