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通报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件

日前,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近期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的通报》,对博罗县近期一些违反防疫规定的相关案例予以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近期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更加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二十条优化措施”)。

“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出台,不是放开、更不是“躺平”,精准防控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而且对公民个人提高防疫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县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下面是我县近期一些违反防疫规定的相关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学习分享,引以为戒,具体通报如下:

一、观音阁镇诗莉莉漫戈塔非洲假日野奢酒店违规接收重点地区来人

11月19日,广州荔湾区9人一行到观音阁诗莉莉漫戈塔非洲假日野奢酒店入住,在该酒店聚餐、喝酒。后该9人中有2人核酸结果异常,造成当天值班的酒店人员被判为密接,其他入住客户被判为重点人群,存在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惠州市11月19日对外发布的健康管理措施要求:除海珠区外的广州市其他区人员抵惠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该酒店无详细查看入住人员的粤康码、行程卡,未询问旅居史、核酸信息情况即让其办理入住,企业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石湾镇外省入粤司乘人员、被访单位未主动报备,在我县辖区送货并活动

11月21日约6时,孟某、白某从内蒙古拉羊只送货至石湾镇黄西村惠州大鹏农贸有限公司米记山羊批发档口,后在旁边小店买水、在福田镇补胎、吃饭,当天下午离开博罗辖区。后孟某核酸结果异常,倒查其最近一次核酸为11月15日检测,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粤,抵博后未开展“落地检”,直接导致我县76人被判为密接,46人被判为重点人员。

我省、市对入粤货车司乘人员均有严格的提前申报流程,对相关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控,要求落地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作业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酸信息核验及“场所码”扫码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对来自涉疫风险地区的货车司机实施全程装卸货作业闭环管理。事件中,司乘人员孟某、白某,货主单位惠州大鹏农贸有限公司均未落实相关措施要求。

三、罗阳街道居家隔离人员不服从居家隔离管理,期间下楼取物、朋友上门聚会

11月20日,徐某、马某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返回博罗,返回前有申报,抵博后按要求到罗阳合署办公点报备及采集核酸,返回住所时未遵守相关规定,与2名邻居(未戴口罩)聊天。在居家隔离期间,先后出现下楼取物、亲戚未采取无接触方式送餐、邀请亲戚朋友上门聚会等严重违反居家隔离要求的情况。后该2名人员核酸结果异常,导致继发病例9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四、泰美镇外省返博人员未主动报备、未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11月22日,曾在河北邯郸活动3天的张某、汪某返回泰美镇未主动向社区报备,2人返博后在外就餐、到公共场所办理业务,在公司正常上班。张某明知道自己外省返博,出现不适,不主动到发热门诊就医,仍到药店买药。2人所在的佳亿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落实主体责任,对有外省旅居史人员未督促按照惠州市防控指引开展“三天三检三不”的健康管理措施。11月23日晚,张某初筛阳性,继发病例1人,导致密接179人。

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记者】廖钰娴

【来源】博罗县防控办

【作者】 廖钰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