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顺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张顺福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顺福先生将不再在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顺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张顺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补选董事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顺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严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单位调整,现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严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严骥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召开了职工大会,增补了孙宝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宝莉,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历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宝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孙宝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和梁兴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429,855.00万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2025年)》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高邮”)拟会同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邮新能,开发建设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昊邮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21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2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高邮出资2,29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仪征”)拟会同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仪新能,开发建设仪征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昊仪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仪征出资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结构上的调整,较公司原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调整较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经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梁,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路实业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成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高投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截至目前,董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董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丁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兴超,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新华日报财经记者,深圳商报首席记者,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兴超先生在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梁兴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素彬,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师、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兼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温素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兼任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新联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ppp专家库专员、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交通集团、建邺人才集团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张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明先生召集,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章明先生、贾宇先生和张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429,855.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明先生和张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2025年)》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明先生和张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高邮”)拟会同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邮新能,开发建设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昊邮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21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2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高邮出资2,29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明先生和张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仪征”)拟会同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昊仪新能,开发建设仪征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昊仪新能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仪征出资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明先生和张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明,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账、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章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宇,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南京银行城北支行行长助理、南京银行团委书记、南京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贾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贾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丁,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历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张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梁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盈资本”)、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西服”)、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南京丁山宾馆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丁山宾馆”)、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新能源”)、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数科”)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销售公司”)和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简称“金陵饭店”)、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保险”)、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429,825.00万元。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浦宝英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833,044.03万元,净资产10,878,784.76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810,161.94万元,净利润342,343.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33,997.49万元,净资产208,097.2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5,931.99万元,净利润15,372.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8,360.79万元,净资产192,307.64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2,076.61万元,净利润18,413.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又生

  注册资本:68,575.06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13室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98,035.51万元,净资产688,545.37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1,659.08万元,净利润47,54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2,508.65万元,净资产-9,221.7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9,837.61万元,净利润-13,867.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解其林

  注册资本:33,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159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批发、零售;售电、电力购销代理及咨询;粉煤灰、石膏及其他电力副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煤炭批发、零售;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调试;电力、热力、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2,491.99万元,净资产9,152.8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6,719.56万元,净利润10,45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壮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1009室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投资管理;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钢材、建筑材料、矿产品、煤炭、沥青、玻璃、棉花、木材、木制品、橡胶及制品、初级农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黄金制品、白银制品、贵金属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牲畜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4,648.08万元,净资产36,401.6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2,738.45万元,净利润2,243.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旭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八、十、十一、十五层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疗器械销售(按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百货销售,仓储,医药信息咨询,中药材收购,中药材咨询服务,计划生育药具零售(限指定分支机构经营),展览服务,医疗器械配件、医疗器械生产用金属材料(金、银除外)、化工原料的销售,为本系统用户代购医用防疫车、救护车。医疗器械的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清洁剂、消毒剂销售,化妆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按许可证经营)、健身器材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货运代理、劳保用品销售、眼镜销售、健康咨询、道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盈利性医疗机构;计算机及物联网智能追踪存储柜设备系统集成和销售;医疗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按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1,293.90万元,净资产58,043.24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19,637.21万元,净利润6,901.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斌

  注册资本:8,545.0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西止马营48号新工秦淮科技园A栋5层

  经营范围:电影的发行,营业性演出(按许可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机械、五金、交电、摩托车、百货、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灯光照明设备、农副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报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影视、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代理自制广告,房屋租赁,人才培训,艺术展览服务,文化信息咨询,音响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声光技术服务,室内外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596.78万元,净资产9,947.57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427.29万元,净利润-172.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曙光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吴村富子岕88号

  经营范围:建设与运营6×2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10,989.86万元,净资产185,375.7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2,369.87万元,净利润9,207.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春宝

  注册资本:11,14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8号

  经营范围:高档西服及各类服装、防静电服生产、销售;针纺织品、鞋帽、床上用品、劳保用品、劳动保护服装设计、生产;服装原辅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机电产品、五金机械、电子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368.66万元,净资产10,078.41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612.38万元,净利润3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65.37万元,净资产-141.6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991.76万元,净利润-559.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南京丁山宾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斌

  注册资本:3,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90号

  经营范围:酒店投资与管理,代购火车、轮船、飞机票,车辆存放,信息服务,卷烟、雪茄烟 烟丝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2,655.13万元,净资产-43,038.2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516.34万元,净利润-3,59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亮

  注册资本:5,9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益来国际广场12层

  经营范围:保险经纪业务(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招标代理(保险服务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11.72万元,净资产6,158.50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778.16万元,净利润224.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远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国信集团淮安工业园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金融业务除外);工业园区经济项目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才交流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1,598.82万元,净资产61,595.9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70.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紫金智梦园

  经营范围:电子认证服务(任凭许可证经营),与电子认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系统的开发;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和集成服务,信息安全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269.84万元,净资产8,283.60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690.91万元,净利润14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6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0,850.07万元,净资产45,242.90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76,743.78万元,净利润26,18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8、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鸿

  注册资本:61,367.07909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房屋拆迁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船舶港口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7,340.69万元,净资产119,049.79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4,604.48万元,净利润3,801.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9、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嘉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号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70,843.46万元,净资产599,453.6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47,574.68万元,净利润-6,840.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耀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46,068.76万元,净资产889,544.9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26,076.93万元,净利润37,310.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1、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剑俊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501室

  经营范围:电站、充电设施、储能设施、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风电设备、光伏设备、储能设备及其他电气设备的销售;售电服务;能源信息服务;互联网、物联网、智慧能源领域的软硬件平台研发与应用;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7,084.09万元,净资产29,947.5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763.10万元,净利润2,586.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信财务公司、江苏天然气、江苏新能、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锦盈资本、江苏医药、电影公司、溧阳抽水蓄能、舜天西服、国信大酒店、丁山宾馆、恒泰保险经纪、淮安新能源、国信数科均为国信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下列公司也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关系如下:

  (1)国信集团高管在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2)国信集团高管在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

  (3)国信集团高管在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4)国信集团高管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5)公司监事的近亲属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23年度内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3-2025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2、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国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业绩优良,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信财务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国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国信财务公司在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服务。

  2、授信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和非融资性保函等服务。

  3、结算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协助其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其他客户单位之间或其他第三方之间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同业拆借、财务顾问和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银行询证函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