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结合林芝实际,制定林芝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一、适用对象
(一)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二)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三)经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参照此指南居家隔离。
二、居家返回方式
(一)一旦发现自己核酸呈阳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自行返回个人住所隔离治疗,避免乘坐公交、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条件的,自行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二)返回个人住所后,应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社区报备,以便社区提供服务与保障。
三、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个人防护。
(1) 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隔离房间。
(2) 隔离房间内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佩戴N95/KN95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门。佩戴口罩前后和处理用过的口罩后,应及时洗手。
(3)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
(4)如阳性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4.卫生防疫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单独处理。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四、结束居家治疗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后,做好防护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连续两次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五、需求保障
(一)购药就医保障。
1.购药保障。居家期间如有购药需求,可通过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线上代购(跑腿)或联系附近药店配送。如不能操作,也可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代购。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健康咨询。在居家过程中,如有治疗、用药、病症等方面的疑惑,可致电发热门诊(诊室)电话进行咨询。鼓励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平台或线上诊疗服务。
(二)生活保障。
居家期间生活物资需求,鼓励通过美团、饿了么或商家网络平台、电话订购等渠道进行采购,尽可能单次多量采购,减少采购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不能自行采购,可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协助。
附件:1.林芝市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指南
2.林芝市发热门诊(诊室)信息公示
审 核:刘       斌
校 对:卓嘎拥宗
编 辑:孔  垂  义
来 源: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