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儋州、文昌、琼海、澄迈、东方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公布

01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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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减轻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妥善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月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学。
(二)自2022年12月19日起,各中小学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前提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学习。各区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教育教学方式。
(三)自2022年12月19日起,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全部线下培训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培训活动的,可以继续开展。
二、具体工作
(一)精心安排期末工作
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期末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理解期末时段在教育教学环节中的特殊教育价值,全面把握期末工作的规律特点。有序安排期末复习考试、评语撰写、学生表彰、学期总结、寒假安排等工作,确保本学期的结束工作平安、顺利。
(二)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
各校要制定“线下+线上”教学方案,做好教学设备保障,确保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秩序。各区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平台,所选平台要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同时满足师生在家接入便捷、实时互动的需求。
(三)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各校要精心设计班级、年级和学校的教育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多措并举开展“线下+线上”学生考前心理调适和指导,通过主题班会、体育运动、劳动教育等多形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一校一案”制定学校“线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认真制定相关配套服务措施,确保教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服务质量。各校要为学科教师开展“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平台使用指导,注重线上教学的效果跟进和分类指导,切实提高网络环境下的新课程教学实效。要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加强对困难学生的关爱和指导,采取适当方式,提供更有针对性、更为贴心的教学服务。
(三)夯实学科指导。教研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学科指导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线下+线上”课堂指导专家团队,统筹推送学科教学资源;要充分发挥“雁领天涯”学科发展共同体的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主题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研讨活动;要创新“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视导,不定时开展“线下+线上”混合式听课、巡课和评课工作;要总结和提炼“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活动的好经验,不断优化线上教学方式、方法,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四)加强家校沟通。学校要通过“云家访”方式,指导需要线上教学的学生、家长提前熟悉掌握线上学习方法,点对点解决技术操作问题,帮助学生顺利进入课程学习。要指导、支持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给孩子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帮助孩子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安排制定并落实个人学习与生活计划,要督促孩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电子游戏和上网时间,保护视力健康。要引导孩子科学文明用网,确保网络学习空间清朗、纯净,传播正能量。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训机构和各学校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工作相结合的督导检查,确保“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工作都能有序开展。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02
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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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儋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应对疫情冲击,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2日起放寒假。全市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月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学。
2.全市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在放假前以线下课程为主开展教学活动,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上方式做好学习辅导。
3.各中小学校其他年级(除高三、初三年级外)原则上从2022年12月23日开始转为线上教学。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工作安排
1.统筹期末各项工作安排。各校各园要有序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学生素质报告手册评语撰写、学生表彰、学期总结、寒假安排等工作,确保本学期的工作平安、稳定、有序。
2.加强线上教学指导。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指导,统筹推送学科资源,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和效果。各学校要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合理控制在线学习时长,所选在线平台要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3.坚持精准施策。各校可根据本校疫情形势和教学条件“一校一案”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实施方案。有特殊情况的,及时报市教育局批准。
4.做好留校学生健康管理。对于实施线下教学的初三、高三年级师生,学校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分别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师生实施校内闭环管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学生、家长、教师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尽量保持家庭、学校或单位“两点一线”活动。
5.密切家校联系沟通。各校各园要及时将学校教学调整情况通报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要指导开展线上教学的学生、家长提前熟悉掌握线上教学方法。要指导家长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保证学生居家期间安全,形成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
6.接受返校学生。正式放假前,居家照护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在居家期间申请到校或到园。有学生(幼儿)到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7.加强督导检查。教研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寒假前教育教学活动的督导检查,确保教学工作良好秩序。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参照中学执行。
03
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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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文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期末教育教学作进一步安排。
一、全市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3日开始放寒假。
二、全市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初一至初二年级、高中高一至高二年级及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3年1月13日,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自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期末考试及质量监测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由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三、高三、初三年级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教学为主,高三、初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考试时间,自行命题进行考试,自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开展线下教学的高三、初三年级师生,每周一、三、五进行核酸检测。
04
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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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市职专: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一)全市各小学和市职专自2022年12月21日起,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初一、初二及高一、高二各年级自2022年12月22日起,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一级一案”,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开展。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考试时间再另行安排。
(二)初三、高三两个年级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对于因发热咳嗽等原因不能来校学习的学生,各校要做好针对性功课辅导。
(三)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当前教学进度。
05
澄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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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澄迈县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自12月22日起,全县各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离校放寒假,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为线上教学。各校九年级和高三年级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
根据通知,各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2日起学生离校放寒假(教职工放假时间按校历执行);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各学校2月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学(县特殊学校、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九年级和高三年级)自2022年12月22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线上教学期间原则上不上新课;各中小学期末测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1月5-6日,具体测试方式和内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各校九年级和高三年级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家长和学生可根据健康情况自行选择到校学习,至2023年1月14日放寒假止。开展线下教学的九年级和高三年级,每周一、三、五开展核酸检测,学校实行封闭集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校外培训机构自2022年12月22日起建议暂停线下培训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培训活动的,可以继续开展。
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可在居家期间申请到校或到园,各校(园)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师资力量调剂,加强家校沟通,积极做好学生接收及管理工作。安排有学生(幼儿)到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06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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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记者从东方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东方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教学工作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22日起放寒假。
二、中小学校(含职业技术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外,自12月24日起,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前提下,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学习。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职业技术学校制定“一级一案”,确定教育教学管理方式,结合科任教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教学课程,确保各学科课时总量。本学期期末考试方式由各学校自行决定,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三、初三、高三年级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出现疫情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四、开展线下教学工作的学校,要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强化师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每周一、三、五在校内组织师生开展核酸检测。
五、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学校,要科学规划好教学内容与进度,原则上不教授新课。所选平台要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同时满足师生在家接入便捷、实时互动的需求。
End
监制 | 林涛、冯斌武
编辑 | 小阳
综合自三亚发布、海南疫情防控、海南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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