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1月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瑞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西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汇报了市检察院党组2022年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西宁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青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一体推进“质量建设年”和“五种能力建设”,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坚决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平安法治西宁建设;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担当检察职责使命;坚持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五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受理刑事审查逮捕540件、起诉2106件,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199件、行政监督案件166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7件、立案383件。西宁市院、城东区院、湟源县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西宁市院、城东区院、湟中区院、大通县院被评为2019年至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城西区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22年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7·31”专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涉木里煤矿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市院第三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团队,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湟中区院“志由心生 荷护未来”志愿服务项目获得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大通县院张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城西区院胡静雅同志荣获“青海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西宁市院苏庆青、牟建兵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个人二等功”。
市委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党组2022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党组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不断做精民事检察,有力做实行政检察,接续做强公益检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凝聚法律监督合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宁、法治西宁,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保驾护航。
2023年,市检察院党组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大要”,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争当“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排头兵提供更优检察保障。
来源:西宁市检察院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