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两会】海北州人大代表评议海北州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拓宽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途径,在海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期间,海北州检察院筛选出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监督办案中具有代表性和重大典型意义的案例22个,呈送州人大代表进行评议。期间发放237份《海北州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评价表》,诚恳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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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案例涉及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检察业务,既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也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案例中对案件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过程、典型意义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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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们仔细阅读案例并进行评议,对典型案列评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案例涉及领域广泛,案件类型丰富,展示了海北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成果,通过一件件典型案例,让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评选典型案例,加强我们与检察机关的联系,让我们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认识”。通过代表评议,石某某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私藏弹药案等10个典型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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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下,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内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现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深层次监督检察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开展好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通过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召开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奋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海北州检察院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