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公益信仰 浇灌律师情怀——京师深圳解码律所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力

中国商报(文琳 刘泽玮 记者 智文学)法律是严谨的、冷静的、理性的,而情怀偏于感性、主观。当法律人谈论情怀时,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近日,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师深圳律所)的年度论坛将目光聚焦于“法律人的情怀”,邀请公益项目创始人、法律专业教授、律师代表、媒体人等共话未来,以多视角畅谈公益理念、职业情怀与社会发展、法治国家建设等相关内容。
“人们在选择和成长的道路上,总需要向上、向善的精神灯塔引领未来,总需要那些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助力前行。”会上,京师深圳律所的律师们发出了信仰法律、相信法律、热爱法律的共同心声,他们将以赤子之心崇尚法治精神、践行人文关怀,为社会公平、公正保驾护航,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持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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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京师深圳律所主办的“我们谈一谈法律人的情怀”活动在深圳举行。
立足法治
做有情怀、有担当的律师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大宏图、大战略最后比拼的不是一两项业务,而是其所秉持的价值观,所遵循的‘道’。”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首席合伙人陈旭明在发言中提到,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律师应立足本职工作,致力于让法律变得有温度,实现公平正义。
陈旭明以“选择、追求、专注、促进”四个关键词切入,结合京师深圳律所的办所理念、日常工作等分享了个人对法律人情怀、使命、担当的认识。他表示,律师要坚持捍卫法律的尊严,有责任保护每一个人依法享有权利与自由,同时也要保障每一个人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与自由;律所有责任通过不懈奋斗,让每个法律人都能从自己的职业出发创造价值和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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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首席合伙人陈旭明。
法律工作对专业度要求较高,需要法律人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准确地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这一背景下,法律人就更需要情怀支撑,即对客户的关心和同情心。如果法律人将自己的情怀投入法律事业,用工匠精神去实现法律的价值,那法律的光芒必将更加璀璨。
对此,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表示,情怀是一种价值的追求、一种精神境界、一种做事的态度。有情怀的法律人,首先要善用法律之利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法律事业保有执着的追求、甘于奉献和长期坚持的精神;其次,要具有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产生主动推动社会积极、正向发展的力量;最后,要拥有坚持不懈的职业奉献精神。公平正义、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法律人挑起社会责任、勇于担当,这既是法律人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是法律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人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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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副主任(执行总编辑)、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在大学期间就读于政法专业,毕业后从事媒体工作。他说:“我在2001年拿到律师资格证,并选择成为一名法律新闻人。21年来,我的梦想是从‘律师中国’走向‘法治时代’。这是一个法律媒体人的情怀与梦想,是一个律师观察者的情怀与梦想,是一个法治乐观者的情怀与梦想。”
刘桂明认为,法治中国,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的重要前提。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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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副主任(执行总编辑)、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
牵手公益
共绘人民美好生活画卷
律师能够运用法律为社会问题“解疑”“答惑”,为当事人治疗“病症”。
“作为法律人,你办的往往不是一个案子,影响的也不仅仅是一个案子,你可能面对的是一个人的人生,是一群人的人生。”当法律工作超越了律师办案本身意义时,就是考验律师价值取向、人文精神的重要时刻。
在京师律所高级合伙人、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蔡春雷看来,公益理念与法律服务有异曲同工之处。“利人、利他,于公众有益的思想,是塑造一个有灵魂的律所的钥匙。”论坛上,蔡春雷代表律所向深圳恒晖公益基金捐赠10万元,用于扶贫济困和青少年大病救治等公益事业。同期,他又以个人名义向基金会捐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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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向深圳恒晖公益基金捐赠10万元用于公益事业。
“法律人要怀公益之心,弘慈善之德,行法律之能。”蔡春雷表示,公益和利他原则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权利,因为公益行动温暖世界、关爱他人,既能成就自己,也能报答别人,这不是单纯的“独乐乐”和“众乐乐”的问题,而是作为法律人的肩负使命责任的必然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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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高级合伙人、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蔡春雷。
据了解,京师深圳律所自2018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公益前行,探索法治与公益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无论是下基层举行公益普法活动,还是组织律师援建西藏,开展公益献血、山地救援、急救训练、义务法律咨询、举办公益马拉松等活动,律所始终以公益之心、公益之行,力求“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影响每位律师将自己的微光融入整个和谐社会发展建设。
同时,京师深圳律所还持续深化“人民律师为人民”思想,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推进,不断提高律师价值认同,严抓合规建设和管理,引导律师勤勉尽责,促使律师时刻牢记职业情怀、个人情怀,不断增强律所的内生力、驱动力。
深圳市恒晖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深圳基金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陈行甲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古人说“病有标本”,“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者,是谓妄行”,我们要做“标本”。他说:“今天谈法律人的情怀让我想到30多年前,上大学的时候熟读熟背罗素的文章《What I Have Lived For》。我为什么活着?三种简单而又强烈的情感支配着我的人生,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弱势者的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难以遏制的同情心。”陈行甲坦言:“社会并不完美,看清依然热爱,知难依然行动,是公益人的初心使命,愿与法律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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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晖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深圳基金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陈行甲。
穿针引线
全方位护航律师专业化发展
“律师情怀是律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铸就一家有灵魂的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要素。”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陈修表示:“律师这个职业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我们首先是一名律师,是一位社会受托人,然后才是知识专家,才能够进行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在律师专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律师情怀涉及案件判断、价值取向等多个元素,是一个长期化、体系化的引领工程,还需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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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陈修。
刘俊表示,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系虽然有明显提升,但是在专业培养和人才塑造这两方面依然存有短板,包括没有明确的法律职业伦理标准、职业技能训练标准等。所以,需要进一步强化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议法学院校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构建“人才培养共同体”,从一开始就将知识与情怀融会贯通,助力青年律师持续成长、不断蝶变。
对此,陈修分享了京师深圳律所扶持青年力量发展的主要举措,如律所不收取挂靠费、首次执业次年不转所免除卡位费、提供资源支持等,以此缓解青年律师执业压力、培育新生力量,激活发展动能。
此外,律所还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为青年法律人提供更多成长性好、可实践、可参与的深入学习机会。比如,结合深圳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兴旺的特点,成立数字经济法律事务中心,专项研究数字经济法律事务并产出相关特色法律服务产品;联合深圳市大数据产业协会、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等,推出一系列具有行业特色的研究成果。同时,京师深圳律所加强法律研究,与高校建立长期课题研究机制,致力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团队,在条件成熟时制定课题承接和申报指引,对律师申报课题、加入相关课题组进行全面指导,推动律所专业化管理理论研究,形成相关研究成果并进行宣传、推广。
京师深圳律所还成立了专业法律事务部,建立特色法律业务中心,集体研究、团队办案,通过“以老带新”模式,既保障了青年法律人有所学,也搭建了更为立体化、便捷化、高效能的法律服务体系。
“强化行政服务,搭建律所职业经理人团队,保证律所各项功能运转畅通无阻,是京师律所四年实现600名律师规模、高速度发展的重要支撑。”陈修表示,律师事务所链接的内部两大主体“合伙人”和“专职律师”,外部三大方面,客户、管理机关、社会,相关内容涉及面广、覆盖范围大。因此,专职经理人穿针引线、串珠成链的工作尤为关键。
他认为,此处穿针引线的“针”需回归“以律师为本、以人为本”的基本点。 “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律师”是京师深圳律所提出的律师执业要求,“以诚律己,用心待人”,要做公正的人;“趋人之急,甚己之私”,要做无私奉献的人;“砥志研思,力学笃行”,要做专业能力强的人;“敬贤重士,同心协力”,要做和谐发展的人。在此背景下,律所情怀被渗透至律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以价值引导赋能律师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格局自然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夯实律师全周期、全链条服务的同时,京师深圳律所“规模先行,专业化、国际化齐头并举”发展思路不断升维扩容,在行政体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跃升。2022年9月、10月,京师深圳分所陆续完成了ISO9001质量服务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以及学习,结合律师的实际服务需求,制定合规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指导律所内部各项工作的规范执行,对违规行为以及相关风险进行提示预警、防范控制,持续助力律所服务的“量质齐升”。
积力所举,则无不胜;众智所为,则无不成。当前,京师深圳律所正立足法治,以“正、公、专、和”价值观为引领,根植公益信仰,携众之力以更加坚定的法律情怀为法治中国建设不懈奋斗。(图片由京师深圳律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