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两县招聘来啦!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规定,经巴青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巴青县公益性岗位及基层平台专职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面向参加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巴青籍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13人,其中:基层专职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0人。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属于政府购买岗位外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各岗位具体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通知公告阶段(2023年1月10日-1月12日)
由各乡(镇)人社专干人员将本次补聘岗位、待遇、报名时间通知到本乡镇,并在巴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网信巴青、高校毕业生微信群将招录信息进行公告,招录办公室电话全天畅通,为此次招录工作进行答疑解惑,确保此次招录公正公开。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1月15日
(三)报名地点:巴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青县党政大院办公楼3楼)
(四)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巴青县人社局报送以下材料: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名表、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时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公益性岗位或基层平台专职人员岗位),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后果自负。
(六)聘用标准(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
1.以参加我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招募依据,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两类考试的,取最高分数作为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
2.按照以上要求,同一岗位聘用分数最高者,分数相同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回乡工作、疫情防控志愿者、脱贫户。
(七)政审与体检(2023年1月18日-1月19日)
拟聘人员填写《巴青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及基层平台专职人员招录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阶段(2023年1月20日-1月31日)
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将拟招录人员名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公益性岗位待遇:基础工资:2755.4元/月。岗位补助:大专及以上学历每月补助600元;生活补助,用人单位每月月底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工作量化打分,最高享受500元/月;社保补贴,参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参保标准,上岗人员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三项保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由政府补贴985.64元/月,个人缴纳部分由在岗人员自行承担504.9元/月(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2.基层专职人员待遇:按照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聘用人员基础待遇事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52号)执行。
3.双方签订用人协议。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那曲市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那人社发〔2018〕60号)规定执行,由巴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4.解聘。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面试、签订合同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96-3613008  18989960071。
附件:巴青县公益性岗位及基层平台专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巴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书记员额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根据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经征求县委组织部、政法委、人社局意见,决定开展申扎县人民检察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透明、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务和对象
 (一)招聘数
      此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要求
      1.申扎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获得A、B、C以及特C证或者法学、计算机、文秘、藏汉双语专业人才及2022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年龄应当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之后至2003年1月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其他不适宜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本人需到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报《申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自行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负责,于2023年1月19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月20日在网信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申扎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31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到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拟定于2023年2月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地点在申扎县,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时事政策、法律知识、藏汉双语能力及写作水平等,时间120分钟。
    (四)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此次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
3.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于2023年2月6日在网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申扎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3年2月7日上午10: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申扎县人民检察院。
     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候考室和考场将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三)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100 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
    (四)成绩计算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标准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于2023年2月9日在网信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申扎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通过电话逐一通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申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部门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申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考生同时需向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提供个人征信证明、社区政审证明。考察政审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八、补录工作
1.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
2.补录名单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九、录用及待遇
1.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单,在网信申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扎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5600元/月;等级津贴按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工龄工资按照工龄每满1年增加45元执行;绩效奖金1000元/月,其中40%按月发放,60%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4.聘用制书记员享有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5.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交纳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申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宜,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检察综合部:
0896-3683005、13518961100
监督举报电话:
0896-3683005、18908961114
主编:杜 林 春  
责编:次旺 塔培 秦瑶
编辑:明吉
来源:巴青人社 申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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