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8日,新乡市发布《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高地。
《规划》从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包括:
全面推行“交房(地)即发证”,切实解决交房、交地与办证不同步的问题。
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全面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农房登记全程“无纸化”。
积极申报全省放宽准入试点城市。
建立市、县两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推进挂单销账,到2025年,实现台账清零。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
开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债券融资业务,助力上市挂牌提速工程,到2025年,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
设立专项破产保障基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程序启动、推进和管理人报酬保障问题。
加强对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灵活运用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预重整等模式,支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企业破产重整。
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加快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十四五”是推动新乡市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攻坚期,为持续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促进公平开放竞争、推进公正高效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根据《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新乡“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征程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新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目标,紧紧围绕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带领全市上下锚定目标、锐意进取,新乡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坚持高位推动、协调推进,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县两级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建设领导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2+28”工作专班和市级领导分包、三级调度机制,组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出台《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办法(试行)》、年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纲领性文件,实行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财力补助支付、干部任用、平时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奖)“四挂钩”,不断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舆论宣传,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浓厚氛围,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组建市信用中心,将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大数据与政务服务应用融合。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级三十二同”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不见面审批”率达90%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达75%以上,实现1000余项事项即来即办、111项一证通办、108项容缺办理、88项秒批秒办、800项全省通办。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达到92.83%,推行“周日开放”服务、预约服务等,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成功上线运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全面推进。获批全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豫事办”注册用户260万,普及率居全省第五位,电子身份证普及率居全省第二位。省内率先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合同无纸化,不动产交易实现网上缴税、水电气暖同步过户,公积金提取实现零材料、秒到账。全省唯一实现电力接入线上联合行政审批,总审批实际办理时长由30天降至3天,推行客户用电代办制,24项办电业务全部实现“一次不用跑”。开通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实行“专线”“专席”“专员”服务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接诉即办”。
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推行开办企业“1110模式”,实现开办企业一网(窗)通办、一个环节、一日内(半日)办结,市级开办企业实现“零成本”。推行“买单、上门、减费”惠民、便民举措,由商业银行为新开办企业承担首套印章刻制费用,提供一站式上门开户服务,终身免除唯一账户管理费用。持续开展融资服务专项活动,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健全完善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快推广应用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率先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平台新增注册用户持续快速增长。减税降费改革不断深入,“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深化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改革,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不见面”开标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招投标全链条电子保函全覆盖,完善保证金缴纳退还制度。在疫情和暴雨多重因素影响下,2021年市场主体数净增长4.6万户,总量达48.3万户,居全省第六位。
法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法规制度,出台《关于简化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的实施方案》《案件审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新乡市破产工作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实行执行案件超期预警“红黄牌”管理制度的通知》《新乡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乡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筑牢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制度基础。强化对涉企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商业纠纷裁判效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室、市区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行政争议协调中心等专业化一站式调解平台,涉企五类案件当天审核、当天立案,诉前调解分流占比79.17%,调解成功率达53.4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1.77%,位居全省前列。建立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建立多元化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破产专项援助基金,开发全国首个支持营商环境“回收率”指标实时统计的“新乡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市场监管体系更加成熟,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98.85%,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96.9%。对新经济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企业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建立运行联合执法、风险告知、执法报备制度,环保领域推行“四色三单”工作法。
宜居宜业环境显著优化。加快郑洛新自主示范区新乡片区“一区、四园、四集群”建设,以“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全省推广。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三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居全省前三位,组建国家首个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成为新乡市科技创新新名片。高等教育实力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位居全省前列,中小学课后服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积分养老”模式成为全国典型。豫北地区交通枢纽重要地位日益凸显,郑济铁路新乡段、G107东移改线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官渡黄河大桥竣工通车,郑新一体化发展步入快车道。沿黄生态带黄河大堤、控导工程连接线等生态廊道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逐年增加,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成植树造林58万亩,天蓝水清地绿成为常态。
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市县两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部建成并实现互联互通,信用信息报送总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数据2.74亿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信息项全覆盖,“信用新乡”网站展示、查询、反馈等功能不断完善,公开“双公示”信息84万余条,累计访问130余万次。初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36个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系统累计查询50.7万次,涉及信用主体12.8万个,奖惩对象5642个,反馈案例6416条。推行信用惠民便企,在企业融资、行政审批、医疗服务等领域推广“信易贷”“信易批”“信易医”等20余项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累计授信2168笔,授信金额55.99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新乡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提升,稳居全省前列。
“十三五”期间,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系统整体设计,注重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对照国内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水平,新乡市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新乡市在全省排名仍处于中游水平,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不足、刀刃向内、突破制度障碍、改革创新的动力不强,部门协作机制相对欠缺;数字化改革步伐缓慢,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还有待加强;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惠企政策精准兑现不足;执法监管领域还存在“一刀切”问题,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够,审管衔接机制未有效建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能力不足,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功能不够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后运用场景不够多,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覆盖领域少,信用体验感与获得感不强,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滞后等。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俄乌冲突对世界格局影响重大,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世界贸易规则不断调整变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构建高质量信用体系,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政府职能等均有重要意义。
从国内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国家深入实施推动中部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给新乡带来重大机遇。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关键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全国各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亮点频出,都在想方设法简政放权、千方百计出台措施、最大诚意优化服务,竞相比拼营商环境,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呈现“不进则退”“慢进亦退”“不创新必退”的激烈竞争态势。
从郑州都市圈来看,以郑州为中心的“米+井+人”综合运输通道基本成形,各类要素流动效率大幅提升,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具特色、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区域联动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新乡市要加快融入郑州都市圈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都市圈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合作,加快推动实现都市圈行政许可互认、政务服务同城化、协同监管、资源共享,依托平原示范区“桥头堡”作用,打造郑州都市圈同城化特别合作区,推进郑新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从新乡市自身发展来看,未来五年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期、区域竞相发展的比拼期、经济蓄势跃升的突破期。通过制度创新、简政放权、扩大开放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打破壁垒、连接断点、畅通循环,大幅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在科技创新全面提速,数字技术全面赋能的背景下,新乡市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方面与国内先进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不断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服务,打破隐性数字壁垒和部门数据边界,加快各类系统平台对接,建设更智慧的政务审批全流程服务应用,创造更加有效的多层级、多部门协同数字化应用场景,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一系列新的挑战。要把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发展工程、作风工程,以担当使命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久久为功的定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对标一流、真抓实干,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二章 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高地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精神,建立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以实现全省位次“进五争四”和建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打造与新乡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和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促改革,聚焦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难点,突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鼓励大胆创新,推行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坚持对标一流,争创优势。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办事全流程,对标国内一流和前沿标准,对接导入先进理念、先进经验,选取重点优势领域进行创新试验,深入挖掘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提升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信用监管能力。
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依法依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法治思维,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全面构建以告知承诺制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数字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法治保障为基础的政策兑现制度,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合力,争取在重点关键领域有所突破,推动新乡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新乡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一批突破性强、省内领先的制度创新成果,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高,法治保障坚强有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水平持续提升,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排名在全省实现“进五争四”,70%的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5—8个优势指标成为全省标杆,2—3个优势指标成为全国标杆,创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到2025年,新乡市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公共信用服务和市场信用服务更加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规范有效运行,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全社会诚实守信氛围更加浓厚,加快建成与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在地级市排名稳定在80名以内,在河南省稳居前三位,再建成2—4个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打响“信用新乡”名片,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政务服务走在全省前列。投资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和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效能充分发挥,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免证办”全面推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显著。郑(州)新(乡)政务服务一体化成效显著,“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场景应用领域全省领先。
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阻碍市场发挥作用的各种壁垒全面破除,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公平竞争等基础性制度保障更加健全,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企业生产运营成本进一步下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通关时长分别压缩到2.5小时和0.45小时,整体进出口通关时间全省领先。加快形成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贸易环境。市场主体数量突破80万户,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200亿元。
法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形成具有新乡地方特色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质效大幅提高,办理破产案件水平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显著增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深化,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高。形成立法科学、执法规范、司法公正高效的营商法治保障格局。
宜居宜业发展环境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构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产业环境、制度环境、人文环境、生活服务环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显著优化,融入郑州都市圈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郑新一体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城市品质大幅提升。
信用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构建“1+1+X”信用基础设施系统,数据归集分析、联合奖惩、信用监管服务等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实现信用监管制度行业部门全覆盖,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嵌入监管全流程,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事后信用奖惩,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全面形成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领域的协同应用格局。信用数据应用场景范围深化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信用贷款规模和增速进入全省前列,“信易+”覆盖领域、行业、部门数量进入全省前列,建成2—4个省级信用示范县(市、区)和5个以上信用应用试点示范领域,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第三章 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数字政务建设,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协同办公、线上线下深层次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第一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
积极衔接和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向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力度,健全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实施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放权赋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赋权工作衔接顺畅、不断档、不缺位。扩大开发区(园区)经济管理权限,切实转变开发区(园区)管理职能,构建办事高效、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经营服务型管理体系。
二、优化行政审批模式
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在具备条件的许可延续、行政给付、政策兑现等低风险事项领域实现“标准自行判别、权利自主享受、资料自行留存”,一般风险事项形成政府清楚告知、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行承担的审批服务模式,加大高风险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把潜在风险影响降至最低;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减事项、减证明、减中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全面建成“无证明”城市。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机制,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承诺事项清单,制定信用承诺书规范格式,以“一纸承诺”取代“一摞材料”,高标准落实“减证便民”改革。在市场准入与退出、工程建设、行业许可等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模式。
三、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非涉密投资项目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程在线办理。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以开发区为重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行以承诺制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模式,推广“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实行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事项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共享共用;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推广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验登合一”等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实行审批服务代办,加强项目招商、开工、建设、投产清单化管理,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到2025年,办理建筑许可全流程办件并联审批率达到90%,简易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环节压缩至4个,实现审批零成本。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耗时分别压缩至10个、32个工作日。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满意度。开展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持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企业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全面推广行业综合许可,大力推动“一业一证”“多业一证”“一诺即准营”等改革,推动将更多审批改为备案的相关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畴。推广应用“企业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推广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优化注销企业“一窗通办”服务,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修复机制,实行代位注销服务,提供企业注销定制服务。推行企业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增设“休眠期”。到2025年,市县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覆盖、“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企业开办耗时、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耗时分别压缩至0.5个、1个工作日。
五、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构建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线上全流程体系。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办理,拓展不动产登记“掌上办”,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智能化服务水平。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缴费和登记等“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交房(地)即发证”,切实解决交房、交地与办证不同步的问题。强化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全面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农房登记全程“无纸化”。到2025年,所有登记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查询、注销、异议登记等事项实现即时办理,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之间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零成本。
第二节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一、打造数字政务“总门户”
不断完善新乡市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加快数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深化与各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移动端、自助端、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标准规范统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同源同质。推动“豫事办新乡分厅”移动端智能化升级迭代,实现更多事项“掌上智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一口申报、智能分派、自动流转、一次办结”的数字服务新模式,实现除涉密等特殊因素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程网办、统一送达”。到2025年,实现100%审批结果信息共享互认,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域通办”。
二、强化数据共享开发应用
全面深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改革,拓宽数据归集渠道和范围,通过数据普查梳理形成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和共享需求“三张清单”。持续丰富以应用为导向的全市统一人口库、法人库、证照库、信用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主题库,打造“数据超市”,为各类场景应用提供全量、干净、标准的数据资源。加大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力度,拓展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及应用覆盖面,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互认互信互用,重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刷脸办事”等应用,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实行线上办理证件“免提报”。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清单内电子证照依类型生成率全部达到100%。
三、提升数字政务监管能力
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完成监管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推进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规范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强化审管协同,提升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自动发现违法线索,远程取证固证,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减少监管盲区。推动监管移动端逐步整合到“豫正管”平台,在“豫正管”平台整体架构下开展通用执法和特色执法应用。到2025年,实现“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主项事项覆盖率100%,子项覆盖率中行政检查覆盖率100%,建成新乡市“互联网+特色产业智慧监管”平台。
四、强化数字政务服务功能
打造企业个性化服务链条,建立企业专属电子档案,“一口归集”企业信息,“一站链接”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各类事项申办数据、材料和结果复用,做到一企一档,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完善“放新办”APP功能,从高频政务服务民生事项向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拓展,增加本地特色功能模块,不断提升移动端用户体验。推出无人工干预的智慧审批、“无感智办”等新模式,逐步拓展“秒报”“秒批”服务事项范围。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可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推动实现除涉密之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推广“免申即享”新服务,搭建新乡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一码惠企”平台),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及解读,实现政策找人、精准兑现、直达快享。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放新办”可办率达到90%以上。
第三节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新乡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实现“一张清单统审批”。在“三级三十二同”基础上推动更多事项要素全市统一,更好支撑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办理条件精细化水平,实行“嵌入式”填报指引服务。实施服务规范标准化,明确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礼仪等标准,为企业群众营造更加舒心满意的办事环境。到2025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贯彻实施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规范审批服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部门综合窗口、跨部门“一件事”综合窗口、“全科无差别”综合窗口等,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受理、审查、决定、颁证及送达办理结果等职责,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开展预约服务、咨询服务,多途径公开预约电话、咨询电话。到2025年,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代办服务网络。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达到“三个百分百”,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新模式。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梳理基层办事目录,目录内事项向同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集中办理,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实施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积极推广移动端“关怀模式”,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到2025年,实现“15分钟政务服务圈”、县级以上“全豫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和专区全覆盖。
四、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一件事线上联办平台和线下办理窗口,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闭环式服务流程。制定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范标准,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重点推出“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高频集成服务,定期动态更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到2025年,形成覆盖投资项目、企业运营和公民个人三类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一次办”全主题场景,实现同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全省最少、流程最简。
五、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规划许可、破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行政审批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制度,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审批”,建立“审管互动平台”,推动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有效衔接。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和开办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至公用服务单位,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同步推进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与红线内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通过实施“七个一”,实现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接入“进一窗、集成办”。打造“掌上营业厅”,通过手机APP、公众号等方式,实现咨询、投诉、报装、查询报装进度、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全程“网上办”。
优化用电服务。推行办电业务流程全透明。到2025年,普通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缩至2个以内,普通高压客户办电(不含配套工程施工)用时压减至12个工作日。
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对自来水、天然气等输配管网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用水用气安全可靠。到2025年,用水用气报装(含施工)环节压缩至2个。用水报装(含施工)、用气报装(小型含外线施工)耗时分别压缩至8个、9个工作日。
优化用网服务。精简通信接入申请和审核资料,实现通信服务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实现通信管网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推进。加大网络费用优惠力度,降低企业和居民用网成本。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千兆光网覆盖面,实现“千兆到户、万兆入企”。建设“双千兆”城市,推进“双千兆”网络在产业数字化、民生智慧化和数字政府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
第四章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市场要素保障机制,全面畅通市场循环,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努力建成高效规范、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公平竞争市场体系
一、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配合国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管理新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做到流程优化、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充分实现清单以外行业领域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积极申报全省放宽准入试点城市。建立市、县两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推进挂单销账,到2025年,实现台账清零。
二、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纠正妨碍、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将市、县(市、区)两级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建立健全违反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完善抽查检查机制,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行业进行重点抽查,查证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监督考评,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力。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健全新乡市反垄断线索排查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依法处罚力度。加强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导,明确竞争行为底线边界,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建立反垄断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技术赋能,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三、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建立隐性壁垒发现、清理和评估工作机制,广泛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专项督查等渠道,主动搜集违规审批、评估评审等事项材料,以及不合理排除或限制竞争、政府部门擅自赋权等具有隐性壁垒性质的问题,制定隐性壁垒清理清单,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工作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应改尽改。围绕食品、医疗、教育、托幼、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核查清单,着力清除市场准入标准不一致、承诺制改革落地难、准入流程长、手续繁多等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开通企业跨区迁移服务专窗,支持企业合理迁移行为。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退出问题的反馈渠道,健全完善处理回应机制。
四、加强中介和行业协会商会管理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全市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各行业各领域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督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鼓励和引领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信用”中介超市,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构脱钩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和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完善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和自律公约,参与行业立法、规划、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对清理规范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五、营造公平、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实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建立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投标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招标投标流程,加强交易监管,落实信息公开和审查等制度,消除不合法限制。着力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招投标率达到100%。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应用,提高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比例,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以“承诺+信用管理”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畅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异议、质疑、投诉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常态化征集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节 提高要素资源保障能力
一、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全面优化供地方式,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均可申请划拨用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供地方式,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和支持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推动资本要素有效供给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优化融资结构,扩大保险、期货等金融工具应用,实现金融服务能力逐年提升。降低信贷门槛和融资成本,全面实现应收账款、原材料、设备、零部件等各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鼓励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合同、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新型融资方式,提高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便利度、申贷获得率。推行小微企业贷款“1天受理申请、2天专人对接、3天反馈结果”的全流程限时“123”机制。大力优化信用融资服务,依法依规推动税务、社保、公积金、财政、海关、用电用气用水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纯信用的普惠金融产品,推动实现更多小微企业无需抵押即可获得贷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进战略投资者,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和奖补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减轻担保费负担,到2025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开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债券融资业务,助力上市挂牌提速工程,到2025年,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两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分析和早期干预。到2025年,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
三、提升人才和劳动力保障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实施“牧野英才2.0”计划,采取“全职+柔性”、“人才+项目”、“针对性邀约”、“量身定做”等方式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新乡。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加大在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力度,全方位打造“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科技创新人才保障体系。针对人才服务碎片化问题,构建“一平台”“一网络”“一窗口”“一张卡”“一专线”的“一站式”人才服务模式。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职称与职业技能“贯通互评”。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建立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出台人力资源产业园奖补政策,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对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等的帮扶力度。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到2025年,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产业工人队伍比例达到7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
四、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建立完善社会数据采集体系,推动数据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在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推动部门间数据依法依规共享交换。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分行业、分场景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加快开展数据确权、交易,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深入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加快完善基础数据库,研究建设营商环境、疫情防控、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推动数据要素与交通、医疗、养老、物流、社会保障、城市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文化等多领域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场景。
第三节 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减租减息政策,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全面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搭建智慧办税平台,实现在线实名认证、线上取号、在线填单、智能引导、发票智能审核、自助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等全流程智能服务,依法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精准提供在线服务,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持续压减申报缴税次数和纳税时间,不断提升增值税留抵退税网上办理率。
二、降低水电气热成本
确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推进水电气热接入服务标准化,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和缴费便利度。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市场化,降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基础设施运行成本。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定期开展成本监审,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落实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落实“煤改气”用户改造优惠政策。完善电价市场化改革机制,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推动由市场形成燃煤发电价格。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构建转供电加价治理机制,实行“发现—核实—整顿—查处—总结—预防”的转供电加价治理全流程闭环管理。降低电力接网工程成本,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项目,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客户有其他需求除外)。
三、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适度降低或减免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检验检疫等费用。优化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和货车通行管控办法,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进行物流配送。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发挥信息化的倍增效应和带动效应,通过信息化改进及自动化完善变革物流服务过程。加快新乡县公铁物流园、辉县市豫辉物流园等县(市、区)物流节点建设,优化市域物流园区布局,推进新乡区域物流枢纽建设,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第四节 优化投资贸易发展环境
一、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放宽和取消某些重点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做到“非禁即入”,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鼓励外资参与我市企业优化重组,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落实省级下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将“内外资一致性审查”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相关惠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二、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
建立“一站式”外商投资服务办事平台,编制发布新乡外商投资指引,引导外资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专班,强化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构建准入、促进、管理、保护等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机制,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三外”企业“服务官”制度,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不断提升外商投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涉外商事案件,依托河南省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案件诉讼、调解、仲裁等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完善外资合法权益救济途径。
三、加快推进口岸平台建设
推动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提质增效,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自贸区联动发展区,推进指定口岸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申建,提升中欧班列(新乡号)辐射带动能力。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改革。推动新乡市口岸平台与郑州航空港、郑州国际陆港、沿海口岸港口、海关合作有效衔接,构建协作发展关系;加强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联合服务,围绕国际贸易涉及环节和口岸功能提升,提高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报关报检、口岸物流仓储查验结关、结汇、出口退税的服务水平。
四、创新实施通关便利化措施
围绕“拓围、提质、增效”目标,推动更高质量、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通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推行“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新型通关模式,持续压减整体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稳固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在合理区间。不断强化和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设集通关、物流、融资、担保、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展览展示等为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引进进出口型项目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对贸易企业、进出货物的基础信息备案。健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境电商“一次注册、一网通看、一网通查、一网通办”。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对AEO企业实现“采信+验证”检验模式全覆盖。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增加危化品出口企业自检与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减少送检次数,压缩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
第五章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把法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任务和最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构建立法系统科学、执法规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营商法治保障格局。
第一节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强立法制度建设
持续规范立法流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广泛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通过立法途径积极应对社会经济运行中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持续完善立法机制,组建立法专班全程参与立法工作,为立法工作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提供有效保障。
二、拓展企业参与立法渠道
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立法透明度和企业参与度。对涉及企业利益的立法项目,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民声、吸纳民意,着力提高立法的企业参与度,形成“分类组织、注重基层、全程参与”为特色的企业参与政府立法模式。
三、完善营商法规制度体系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制定有关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政府和司法部门及时配套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事中事后监管立法配套和监管标准制定,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充分发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完善执行主体和规范对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增强发现、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的能力。
第二节 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一、夯实依法监管基础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职责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规范监管行为,推进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监管主体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职责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整合优化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流程标准化,全面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二、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运用地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实现轻重得当、过罚相当。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裁量种类、细化行政裁量标准,避免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落实延长违法行为追责期限的规定,推行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健全教育引导机制,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拓展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清单覆盖范围,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
三、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共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多头、多级重复执法。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四、健全问责免责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合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执法质量考评,避免“以多少评优劣”。健全监管执法失职问责制度,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各监管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制度,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出现问题的,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综合分析,符合条件的予以免责。
第三节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提高司法审判质效
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民商事案件立案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原则上应当场立案,并加挂“绿标签”,做到涉企民商事案件全流程加速办理。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商事纠纷速裁庭,全面推行速裁庭审机制,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完善送达制度,建立智能、集约、高效、便捷的送达模式,依托“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建成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完善法院送达地址信息库,实现电子送达全覆盖。到2025年,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降至145天以内,买卖合同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压缩至70天以内,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30%,买卖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