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庆阳市直第一批青年见习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4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庆阳市青年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对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单位。

1.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市直事业单位,在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入驻长庆桥工业园、驿马工业园、西川工业园、庆阳市电子商务创业园的企业,在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有申报市直青年见习指标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三)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四)补贴标准。各级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申报资料

(一)见习对象。自愿见习的人员如实填写《庆阳市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同时携带毕业证(或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创业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意向见习单位及市就业局提交申请。

(二)见习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为准),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庆阳市见习单位申报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见习单位及见习对象将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17日前送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市政府3号统办楼1407室)。

联 系 人:潘  钰

联系电话:0934-8611195

四、审核认定

市城乡就业服务局收到见习单位、见习对象申报资料后,在15日内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对见习对象提交资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报单位及个人。

附件:1.《庆阳市见习单位申报表》

2.《庆阳市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

3.《庆阳市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回复“见习”

即可查看登记表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微信关注:庆阳今日)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3年1月28日

来源: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