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潘永记决定逮捕

  贵州省三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永记涉嫌受贿、单位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三都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三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潘永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胡锐

二审 黄国平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