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被冤枉偷文具:警惕“揪着不放”带来的“二次伤害”

近日,江苏扬州一文具店老板冤枉一名9岁的小女孩偷文具,还要求“搜身”,引起广泛关注。

“拿出来!快点!”网传视频显示,在文具店内,老板认定小女孩偷了店里的胶带,当众要求其交出来。

“我没拿!”小女孩不知所措,委屈落泪,按照老板的要求,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但对方依旧不依不饶,直接举起手机,信誓旦旦地喊道,“我监控拍了,所有人可以来看!”

小女孩的爷爷在一旁极力维护其清白,并坚持要报警处理,“我相信我们家的小孩,她没有偷!”

警方赶到后,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小女孩拿起东西后,又放回了原处,是老板漏看了视频,称“这是一场误会!”

图/大象新闻

拿了又放,是购物过程中的正常举动,如何能算是偷?文具店老板连完整的视频都没看完,仅凭一个画面、一个瞬间,就情绪激动一口咬定是小女孩拿了胶带,简直是荒谬至极。

对此,有媒体提出疑问,“究竟是老板太敏感,还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小孩,打心里觉得他们可能会偷东西?”

即便清白最终得以证明,但小女孩尚且年幼,面对如此无厘头的污蔑,她脆弱不堪的心理防线轻易就被摧毁,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甚至留下终身的阴影。大量事实表明,许多自卑、行为极端、缺乏安全感的人,童年时都有一段深刻的被冤枉的经历。

值得注意的是,若不是小女孩有爷爷陪同,很难想象她会受到怎样的指责和逼迫。而她的委屈与无助又能向谁倾诉?她的冤情又如何昭雪?最后,是否又会酿成大错?这绝非危言耸听,去年,贵州毕节一名11岁女孩被诬陷偷文具,甚至被“悬赏”,最后用跳楼来自证清白,这就是血的教训。

《民法典》规定,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指出,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即便发现未成年人有不当行为,也要报以宽容,以合理有温度的方式去解决。

也就是说,哪怕小女孩真的拿了胶带,老板也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与其监护人沟通,或者报警处理,而不是咄咄逼人,并在没有确认之前,就在公众场合大肆宣扬“我有监控”。

因此,老板应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小女孩精神受到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事后,当地教育局已联系小女孩对其安抚,并进行心理疏导。

23日下午,文具店老板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视频,向小女孩及其家人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谅。

随后,他又发布致歉公告,表示自己经过反思,认识到了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公开质疑、不信任可能给女孩带来的影响,“一辈子都难以弥补。”

文中还提到,虽然进行了口头道歉,但远远不够,“现本店及全体店员接受广大网友的批评,我们愿尽全力弥补带来的伤害,包括到学校、登门拜访、张贴公告等方式,消除本次事件的影响。”

图/齐鲁晚报

然而,文具店老板的道歉并未给此事画上句话。据媒体报道,该文具店目前已暂停营业,但门口摆放着许多白花,旁边的卡片上还写着“关门大吉”“早日倒闭”“走好”等内容,且有人在此聚集、讨论。

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们难免感到愤怒,但此举显然缺乏理性。一方面,送白花实质上是一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不加控制的话,很有可能走向侵权违法。另一方面,一直揪着不放,扩大影响,会造成舆论进一步发酵,也是在反复揭开小女孩的伤疤,极易给其带来“二次伤害”。

在谴责文具店老板的同时,我们更应重视小女孩的身心健康。要知道,一次冤枉,给小女孩心灵上带来的创伤短期内是难以愈合的,家长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及时疏导,直至负面影响彻底消除。我们也要明白,小女孩这样的案例并非第一个,也可能不是最后一个,只有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才能真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九派新闻编辑梓慧文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