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记平凡工作中的璀璨光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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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
2023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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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01
罗娟:“法”之冰冷  “爱”之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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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娟
女,中共党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1970年11月出生,198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安徽省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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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荣誉
■获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人物故事
罗娟,女,汉族,中共党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1970年11月出生,198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安徽省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她团结带领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矫人的责任与担当,曾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忠于职守 做安全稳定的守护者
牢树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监管安全这根弦,在工作中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推进“网格化”管理。普通和重点的“分级分类”细化管理,推动建立“一体化”“全视角”指挥监督系统,每月下发一次任务清单、一次督查通报,深入基层一线查阅档案、现场点验、在线核验、集体教育、个别谈话,同步建立社区矫正监督回访、工作未落实清单、跟进整改等制度。自查、互查、巡查、抽查,特别是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她都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带头加班、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予以解决,牢牢掌握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主动权。
担当作为 做构建制度的探路者
牢牢把握规范执法这一核心,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钻研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内部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细化执法流程,制定权责清单,牵头制定了《涡阳县社区矫正档案规范》《涡阳县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规范》《涡阳县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完善各类台账,构建“清单+流程+文书”的一体监督管理体系,并坚持把规范审前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教育帮扶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指导参与审前影响调查评估、训诫、警告等执法材料800余份,促使社区矫正逐步实现职权与责任、规程与实效、主抓与共管、教育与转化的“四统一”。
坚守初心 做矫正转化的“摆渡人”
坚持以学法守法为前沿阵地,通过各类法治讲座,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坚持“以文化人”,巧借“法治大讲堂”,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心向善。从全县政法干警、教育系统中优选心理咨询师,组建一支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看守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教育培训基地,依托企业建立就业务工基地。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全县就业技能培训班,近三年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对象300余人次,258人获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百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就业。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入矫之初,该对象手残疾、离异,女儿在学校就读,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唯一支柱,他原在广东顺德打工,在当地靠送货、熟悉人脉关系有一稳定的收入来源。法院判决后,因工作、生活不便,无法在当地接受社区矫正。返回户籍地接受矫正后,因多次违规外出被警告,但张某在心理上仍不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罗娟了解情况后,多次对他个别谈话、做思想工作。最终,张某被罗娟的真情打动,敞开心扉,誓要自食其力,谋一份职业,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在这之后,张某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重拾自己的特长,在当地获得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矫正期满的当天,张某动情地说,你们的帮助,让我重新正视亲情,正视不足,你们放心,我会自食其力,走好以后人生路,给女儿一个安心、稳定的家。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全省优秀社区矫正中心”……成绩的背后是涡阳县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付出与汗水,罗娟同志无疑是他们中的排头兵。她在平凡的岗位上找准坐标,攻坚克难,用细心与责任,为更多误入歧途的迷失者点亮回归的心灯,诠释了初心使命,为建设“平安涡阳”“法治涡阳”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02
张晓利:汇聚萤火 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答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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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利
女,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铜陵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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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曾获“铜陵市城市建设管理先进个人”“铜陵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人物故事
自2015年9月铜陵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张晓利一直在政府立法岗位上工作,探索解答新时代立法工作考卷。面对零基础起步、立法经验和人才力量欠缺等现实困难,她和同事们锚定目标,坚持边学习边实践,从健全立法机制和完善工作制度入手,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政府立法实践;始终聚焦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点难点、民生热点,开展立法选题、破题,探索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从立法层面助力解决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了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
“明思路”,勇做科学立法的探索者
“面对市级立法这一新事物,如何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如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直是张晓利思考的问题。立法工作初始,她结合铜陵实际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制定流程图,梳理政府立法工作流程,逐步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程序,逐步解决了政府立法工作从无到有的多项难题。她积极探索,通过多渠道摸底立法需求,筛选建立了涵盖法规和规章的政府立法项目库并进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同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市管理专项立法计划,编制了铜陵市“十四五”时期立法项目清单,坚持做好立法专项统筹。
她坚持“四化一创新”,开展《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铜陵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多部具有首创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创制性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也为其他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立法不是搞摆设,不是做样子,而是要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立法本身不是目的,立法的目的在于所立之法在社会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这也是张晓利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多年的感悟和心得体会。她在立法工作实践中一方面,通过“带上来”、植根基层,征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把“群言群语”更好变成“法言法语”,提高立法质量、保障人民利益;另一方面,通过“走下去”、深入基层,提高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把“法言法语”更好变成“群众行动”,提高立法成效、实现人民意志。
“接地气”,甘做为民立法的守卫者
心系民忧,法护民生。“立法者要倾听百姓声音,做到集思广益,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让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张晓利常常这么说。
“犬患止于法”。近年来,铜陵市居民养犬数量逐年增多,犬只管理问题成为居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针对居民普遍反映的犬只伤人、吠声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管理主体不明、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她多方调研,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经过近三年的政府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修改,最终于2023年3月1日推动立法出台施行,为依法治“犬”提供了法治保障。
从事立法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立足市域实际推进民生领域立法,立百姓需要的法,让人民充分享受到立法红利;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她先后承办、参与2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起草、审查、修改,通过一部部地方立法改变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努力补齐民生短板、改善城市治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法治力量办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绣花功”,善做精细立法的追求者
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张晓利在精选“小切口”、用足“绣花功”上下功夫,在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更好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上下功夫。她牵头或参与制定出台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排水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户外广告等一系列“小切口”立法,用一部部贴民心的地方“小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大文章”。这些立法实践,既为民生改善和公共治理注入了全新活力,也为市级层面立法发挥了积极探路和试验作用。
“做好立法工作,必须要有情怀,更要以工匠精神和绣花功夫精耕地方立法。高质量的法案,是逐字推敲、逐句斟酌、逐条探求的结果。”在立法工作中,她牢固树立担当、敬业和究问精神,勤学善思,注重积累,不断拓展知识领域,总结提炼形成富有自己特色的工作方法。她更是肯下“抓小”的苦功夫,一条一条抠细节,相关标注和分析达到条文本身文字量的数十倍,真正做到了吃准立法精神、遵循立法规律、讲究立法技术,将“细枝末节”做到了极致。
 03
梅春平:以法之名 传承红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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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春平
男,1957年1月出生;1976年1月至1979年9月:参加教育工作(版书镇南关村初中班任教师);1979年9月至2017年:转正公办教师(在华坦,大梁小学任教,后到版书镇中心小学任教);2017年退休,教龄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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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4月16日,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日,旌德县版书镇龙川村里,梅春平穿着普法志愿者的红衣,正在梅大梁烈士故居接待新一波来访者。作为梅大梁烈士的后人,梅春平的义务讲解员工作已经持续30余年。退休后的他,更成了村里红色故事讲解员、普法宣传员、乡贤调解员……在红色家庭长大,从小接受红色教育,能将红色基因传承下去,是梅春平毕生的使命。
与生俱来的使命
梅春平,从事小学语文教学数十载,他还有一个身份更让乡邻熟悉,就是龙川村梅大梁烈士故居的义务讲解员。
据介绍,梅大梁受胞兄梅大栋影响,1925年入党,先后在武昌大学、共青团湖北干部学校学习。毕业后积极投身工人运动并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28年11月不幸被捕英勇就义,年仅19岁,是旌德县最早的中共党员烈士。
从梅春平的父亲开始,就一直是梅大梁烈士故居的义务讲解员。父亲曾经告诉梅春平,作为烈士后人,义不容辞地应该让更多人知道烈士故事,学习革命精神,传承革命传统。所以,接过父亲的使命,梅春平从不懈怠。退休后,他更是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红色文化宣传和法治教育宣传中。
“梅春平老师是我们村的乡贤,不仅事事带头,给村民们形成很好的示范作用,更主动加入村里的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中。”龙川村村支部副书记宣早霞介绍,龙川村作为烈士故居,每年的接待量达上千人,作为红色讲解员的梅春平,从不敷衍每一次讲解任务,除了宣传梅大栋和梅大梁的革命事迹,还会将与英雄烈士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讲解中,让参观的游客在深入了解红色文化的同时,也能了解到国家正在以法律的名义护佑英烈权益。梅春平还兼任村里老年大学老师,给老人们授课,将革命传统、法治思想,更广范围内进行传授和普及。
广场说书式普法
“梅大梁自小就爱学习,更有乐于助人的勇敢性格……”春风拂面的傍晚,旌德县的第一个红色法治广场,就是龙川村的大梁广场上,村民们陆续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自觉围坐在正在“讲故事”的梅春平周围。这是梅春平的“广场说书”时间。
近几年,电信诈骗越发猖獗,村里的留守老人缺乏分辨能力,极易上当受骗,老年普法成了梅春平的“心头事”。当派出所民警来村委会宣传和发放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单,让大家都装反诈骗APP,梅春平总是听得很认真,他主动装上反诈骗APP,充实自己的防诈骗“知识库”。为了能让老年人真正理解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内容,他利用傍晚饭后村民在大梁广场散步和休息的时间段,在大梁广场中间的百姓说事点把村民聚集起来,绘声绘色地用方言向村民们讲述“法治小故事”,一传十十传百,茶余饭后听梅老师讲故事已经成了龙川村村民必须“打卡”的活动。
“老祖宗不能忘,老年人也不能忘。”这是梅春平常说的话。语文老师出身的他,写得一手好板报,在集中宣传之余,他会定期在大梁广场的黑板上出不同主题的法治板报,内容涵盖法治宣传文章和一些政策解读,让大家在休闲的同时也能关注最新的法治动态,深受村民的好评。
乡邻身边解忧人
“日常生活中,难免村民们会发生小摩擦、小纠纷,一旦出现不愉快,大家伙都习惯找梅老师来说说理。”在宣早霞的记忆里,没有梅老师化解不了的矛盾,说话慢条斯理、耐心十足的梅老师,总能让当事人由气冲冲而来转变成握手言和而去。
年初,两家村民因建房相邻,都认为自家地基被对方占了便宜,闹起了纠纷。梅春平应邀和村干部一起赶到现场。没有急着听双方当事人的争执,梅春平先将房前屋后走了一个遍,还做了丈量,心里有了底数。然后,待双方情绪平复下来,又将大家聚到一起,从邻里间互谅互让、宅基地建房的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讲解,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达成和解。
平时,群众间鸡毛蒜皮的纠纷比较多,梅春平的耐心从来没有减少过,总能坚持细心化解,引经据典让彼此和解。
在梅春平的心里,始终认为,坚持传承红色法治思想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自己只是用实际行动践行烈士后人的初心与使命。
如今,梅春平的儿子也成为梅大梁烈士故居的义务讲解员,红色使命继续传承,红色血脉延续不断。每天,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到梅大梁烈士墓前瞻仰追思,在梅春平的讲解中,更深一层了解烈士过往、革命岁月,更深一层感悟法治社会的责任和阳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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