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上海网红葱油饼店主“阿大”开店被叫停!原因是……

葱油饼

对于很多老上海人来说

是儿时的美好回忆

而一只叫“阿大”的葱油饼

名气从弄堂里传遍上海

2016年7月

阿大开在茂名南路上的葱油饼店

因证照不齐被关停

随后他于同年10月搬至永嘉路开店

2022年3月

永嘉路上的店铺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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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

永嘉路店面突然重开

但不见阿大本人身影

阿大本人发微博澄清:

这家店和阿大没有任何关系

阿大葱油饼将另择门店重新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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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

阿大在接受媒体采访曾透露

准备在自己所住小区的天井重新开业

同时会向社区进行申请

而这里正是他2016年最初开店

但目前的进度

并非他当初设想得那般顺利...

最新消息:

“阿大”擅自装修天井被叫停

近日,记者接到上海昔日网红葱油饼店店主“阿大”反映称,自己想翻修所住居民楼内的天井,但在施工队进场后被叫停,原因是未向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不得擅自装修。而此时,部分墙面已遭到破坏,由于施工队不得入场,一时无法复原。

记者从街道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阿大并没有办理相关备案,未得到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因此按规定禁止施工。街道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阿大要对该天井进行改动,应重新征得其他居民的同意。

在沟通过程中,也有人对阿大自掏腰包修缮居民楼公用区域的“动机”提出了疑问,因为阿大以前在这个小区里做过无证的小餐饮经营。

阿大说,自己之前是想在天井处重拾葱油饼店生意,目前看来似乎行不通。现在他只想把天井收拾得干净一点。

(资料图)

装修公共区域的天井,合规吗?

5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来到阿大住处,在建筑内的天井看到,部分墙砖已被敲掉,露出了内部的水泥墙面,地面上还堆放着不少建筑垃圾和杂物。

“这个天井以前我在这里住的时候就自己出钱装修过,现在有地方老化、坏掉了,我想翻新一下,所以4月26日请了施工队来。结果4月27日就来了一批人说不能动工,要走流程,还派了个保安24小时盯着我。”阿大说,现在自己想把现场复原也不行。

5月5日,阿大所住居民楼的天井内水泥墙裸露,地面堆放着建筑垃圾和杂物。澎湃新闻记者 徐祯曜 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提到,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材料交于物业服务企业,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其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装修垃圾堆放和清运、施工时间等内容。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的相关约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阿大家小区所属街道为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居民住宅、沿街商铺等装修,300平方米以下要到街道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备案,300平方米以上要到区住建委质监站备案。而阿大并没有办理相关备案,未得到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因此按规定禁止施工。

不过,阿大想要办理备案

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天井并非阿大个人所有,而是居民楼的公共区域。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因此,如果阿大要对该区域进行改动,须事先经过居民楼全体居民的签字同意。

对此,阿大拿出了一份“灶间整治协议书”,并表示自己于2022年年底征得大家的同意,作为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去年大修的时候就已经签过字了,是由我联系的房屋全体居民和房东,当时大家都同意了。”阿大说。

阿大于2022年年底签字的“灶间整治协议书”。受访者提供

阿大于2022年年底签字的“灶间整治协议书”。受访者提供

在阿大展示的协议书上,仅提及了针对房屋公用灶间(厨房)的整治方案,并未提及其他地方的改造提升。根据阿大描述,除了公用灶间,当时的修缮工程实际上还对房屋外立面以及部分室内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进行了修缮,但唯独没有修缮与灶间相连的天井。“其他地方都搞了,就天井没搞。我认为天井也应该在大修范围里,物业不搞,我就想着自己花点钱搞。”阿大说,同栋楼的居民们也没有对他的行为提出反对。

对于阿大

“已经征得居民同意”的说法

街道社区工作站的

工作人员表示不认可

其表示,这份2022年签的协议,讨论的范围是厨房和厨房外的区域,并没有包括天井。因此,如果阿大要对该天井进行改动,不管是装修还是还原,都应重新征得其他居民的同意,否则便是侵害了他们的权益。

5月5日当天,除了街道管理办、街道社区工作站,阿大还分别前往了小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方都对禁止施工的原因做了相似的解答。

重开葱油饼店,有希望吗?

阿大的儿子吴先生曾告诉记者,永嘉路门店的房租原先是一家外卖企业和自己的父亲共同承担,房子租期到了,对方也不合作了, 店面的租金仅靠自己难以支撑,父亲正尝试回到最初开店的茂名南路靠近南昌路附近继续开店。

“因为阿大以前在我们这个小区里做过无证的小餐饮经营的。现在你要装修这个天井,是要派什么用途?”街道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是用作小餐饮经营,那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是肯定不允许的,因为没有专业部门的审批,任何人都不得在非经营场所擅自加工、销售食品。如果要在我们这里备案,前提是用于经营的地方必须要有‘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条件。”

物业方相关人员也表示,阿大所住小区房屋系历史保护建筑,房屋内的天井也不具备改造成为食品经营场所的条件,违规改造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阿大说,自己之前是想在天井处重拾葱油饼店生意,但目前看来似乎行不通。现在,他只想把天井收拾得干净一点。街道社区工作站相关人员回应称,如果只是收拾天井,征得小区居民同意,也是可行的。

跑完这一圈,阿大对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但他对于街道派保安24小时在自家楼下“盯梢”也有些不满。“从4月27日开始到现在,这个保安一直在我门口,白天坐在门厅的椅子上,晚上睡在我的残疾人车上,前段时间电瓶车充电还充到我们天井这里。我跟街道、居委会都反映过,他们答应撤掉,结果到现在还没撤。就算是正常巡逻,也不能巡逻到屋里吧。”

5月5日,阿大家楼下坐着一名保安。澎湃新闻记者 徐祯曜 摄

对此,街道社区工作站相关人员表示将会通知保安规范行为。

5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阿大处获悉,门口的保安已不再24小时在附近执勤,只在白天例行巡查。关于联系居民签字同意天井施工一事,他准备近期开始操办。

谈及未来打算,他表示还没有想好,市中心租个店面费用有些“承担不起”,目前还是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以后的事再说。他说,自己做葱油饼生意也有40年了,还是有点感情,后续要不要开店、到哪里开店,还要再考虑考虑,也会再与有关部门沟通商量。

对于阿大

想在自家屋里厢天井重开葱油饼店

网友们又是怎么看的呢?

有网友认为

社区是共治共享的

不能因为阿大出名就拥有特权

有网友认为

先解决食品安全等问题

再来谈传承传统小吃

坊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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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