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少年先后3次入室盗窃他人手机等电子产品,结果·

诏安县检察院办理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样板”案
合力为迷途少年点亮“心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4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诏安县检察院办理的“涂某盗窃附条件不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未检工作和社会支持体系的有机结合看似简单,但办案方式不同,却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在这样一起小案中,诏安县检察院通过对症施策、开展联合帮扶工作,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点亮一盏“心灯”,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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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仅16岁的小涂初中毕业后前往厦门市打工,一段时间后,因扛不住工作的劳累,又回到了家中。平日,无所事事的小涂就在村子里闲逛,意外发现了外来务工人员租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几间出租屋未上锁。于是,心生贪念的小涂在2021年6月至10月期间,先后3次趁外来务工人员外出工作时,潜入出租屋盗窃其手机等电子产品,再拿到手机店进行二次售卖。外来务工人员发现后报警,遂案发。
2022年2月9日,诏安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林炎君对小涂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情况展开了社会调查。经调查,林检察官发现小涂的母亲长年在外务工,父亲管教严厉、偶有酒后打骂情况,哥哥身有残疾,与其存在代沟。整个家里没有一个畅通有效的沟通途径,才导致管教缺失的小涂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鉴于该案涉及金额较小,被盗财物已追回,且小涂已取得外来务工人员的谅解,同年3月诏安县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2022年9月,考验期满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诏安县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时,除了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之外,更多的是考虑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何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不捕不诉,不意味着放纵,更不是案结事了。该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针对小涂父母监护不力、沟通不畅等问题,也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但未成年人的关护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检察院的单兵作战远远不够。于是,诏安县检察院结合县情实际,依托由妇联、团委、民政、社区等工作人员组成的“春蕾安全员”和专业社工开展帮教工作。
专业社工和基层春蕾安全员先通过多次家访,观察和收集小涂的居住成长环境、家庭互动模式、社会交往等情况。林检察官再根据这些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为小涂量身定制了由社工负责专业干预、春蕾安全员负责日常观护专业协同的帮教计划。
“我们帮教的目的就是希望他回归后能尽快适应和融入社会,平稳过渡青春期,减少或消除重新犯罪,从而找到社会归属感和价值感。”林检察官告诉记者。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诏安县检察院进行3次互动交流,社工开展6次个案面谈,春蕾安全员加强日常观护。此外,为营造友好的接纳环境,强化小涂与社会的正向链接,专业社工联合春蕾安全员,安排小涂每月参与1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从一开始的敷衍了事到后来的认真负责,小涂在志愿服务期间的表现有了很大的转变。
其间,小涂还流露出想要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寻求就业的意愿,社工便帮忙联系与其能力、兴趣相匹配的职业资源。在小涂重新就业后,社工与春蕾安全员也实时关注小涂工作状态,引导其正向改变和内生成长。
“想想之前做的事,我就好后悔!以后我一定自食其力,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很快,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到了。“谢谢你,检察官,我会珍惜这次机会的!”小涂对林检察官一再感谢,言语间充满了积极阳光,与几个月前的畏缩胆怯状态截然不同。
经评估,小涂与家庭亲子关系明显改善,工作稳定积极,生活目标清晰,实现了回归社会。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