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县3人故意隐瞒旅居史,拘!

关于从严查处故意隐瞒疫情风险地区行程行为的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县广大居民应尽量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在返县后应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第18号公告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违反公告规定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

  我县杜尔伯特镇居民宋某新,于2021年1月7日,前往肇东市某驾校参加驾驶证考试,当日下午15时从肇东市乘火车返回我县;杜尔伯特镇居民徐某林,于2021年1月6日前往绥化市庆安县某驾校参加驾驶证考试,1月7日返回我县;杜尔伯特镇居民刘某成,于2021年1月8日驾车前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当日下午返回我县。3人返县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自己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虽对3人的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但3人行为造成了疫情防控风险。以上行为违反了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发布的第18号公告要求,1月21日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宋某新、徐某林、刘某成处以行政拘留。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

来源:大庆政法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