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西宁一男子“二进宫”

“被告人张涛以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现金2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2020年12月17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法庭上法官宣判案件审理结果,被告人张涛低头一声不吭。

2020年8月3日,环卫女工王丽在西宁市一露天篮球场附近打扫卫生,喝了一些酒的张涛走到她身边想对其侵犯,王丽见状准备走开,张涛便开始用言语威胁、恐吓王丽,随后张涛将王丽强行拖至体育馆篮球场停车场强行侵犯。1小时后,张涛又行至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场某酒店门口,将一辆小型客车的玻璃窗砸破,盗走现金2000余元,后将盗窃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张涛今年25岁,很早辍学。几年前他到西宁市务工,曾经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这次是他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面对法官陈述的材料,张涛无异议。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2000元现金,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涛犯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记者 李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