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火引发火灾 四川南江两人被处罚

岳静 刘勇 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焚烧田边野草,意外引发火灾,近日,巴中南江县公安局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5日。

2021年1月13日、15日,南江县公安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大河镇大营坝村村民冯某某(男,69岁)、关门镇金银岩村村民黄某某(男,77岁),在自家田地焚烧野草和玉米秸秆。森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冯某某、黄某某违反省、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有关禁火决定和命令,违规野外焚烧秸秆、荒草引发火灾,过火面积分别达到7.4亩、15亩,遂依法对冯某某处罚款200元,对黄某某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