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辽宁辽阳:《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发布《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新型智慧城市总体架构“1+N模式”(即1个城市大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政府运行六大重点应用领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城市大脑基础平台。要推动政企数据双向对接与开放,打造感知、联通、计算、运用“四位一体”的城市大脑。完善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机制,激发数据价值。要推动“城市大脑”在项目设计、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应用、项目管理中的标准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大脑”建设、管理、评估、运维等标准规范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辽阳市将加快推进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建设,综合运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结合人工智能AI、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实现智能分析、智能学习、智能预警,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和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等全方位的感知化、智慧化。

此外,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政府运行六大重点应用领域,辽阳市将开展包括市域治理、智慧停车、供热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城镇燃气智能化监管平台、智慧社区等在内的2项智慧应用场景建设。

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

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实施方案

加快数字化发展已成为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的必然战略选择。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打造充满活力、美丽宜居、和谐幸福的特色城市,是建设更高水平智慧辽阳的主线和切实可行的抓手。为加快推进辽阳数字化进程,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推动更高水平“四个辽阳”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发展规划(1.0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数字化发展”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数字化推动,以应用为牵引,抓好顶层设计,全面整合共享现有信息资源,聚焦数字政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建设需求,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数字化赋能与管理创新,使辽阳成为“数字辽宁”的先行者、东北“营商环境”建设的排头兵,形成一系列辽阳的“新名片”,从而走出一条有质量、有特色的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集约建设,整合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系统,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统一架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坚持统筹集约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城市大脑”等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深度整合与开发利用。

——应用导向,服务群众。将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应用示范、数据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两化协同,产业创新。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创新应用,培育壮大数字相关产业,加快一二三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以产业数字化融合,促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制度先行,安全可控。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强化网络安全措施落实,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安全可控。

(三)主要目标。

按照新型智慧城市总体架构“1+N模式”(即1个城市大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政府运行六大重点应用领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构建“城市大脑”,全面赋能数字经济,推动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促进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市民体验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最终实现城市转型,打造互联、在线、智能和开放的“数字辽阳”。

二、建设运营与投融资模式

(一)借力“外脑”高标准设计方案,落实规划主体。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做法,招标国内具有“城市大脑”咨询设计经验的“外脑”第三方公司,编制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可行性报告,完成顶层设计,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落实投资主体。市政府授权市国建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辽阳市智慧城市数字辽阳项目主体,每年向其增资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融合社会资金、银行资金、债券资金,汇集形成智慧城市建设资本金,以政务数据为资产,统筹实施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形成国有资产健康运营模式。

(三)以项目换产业,落实运营主体。利用智慧城市项目吸引国内龙头企业,与国有投资公司成立本地化合资公司参与各项目建设和运营,创造具有特色的“拳头”产品,带动壮大本地小微企业形成产业生态,从而带动产业发展,形成我市的数字产业园区。

(四)政府与第三方合作联合考评,落实监管主体。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与项目部门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进行监管和考核,通过建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智慧城市各领域发展水平、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数据资源共享情况和项目应用效果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运营公司绩效考核及后续项目开展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造城市大脑。

建设城市大脑基础平台,推动政企数据双向对接与开放,不断接入、叠加、升级行业应用,支撑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应用,打造感知、联通、计算、运用“四位一体”的城市大脑。通过城市大脑开展数据交换共享,推进基础数据向城市大脑汇聚,确保数据交换共享及时有效可控,完善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机制,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开展数据开发和增值应用创新,激发数据价值。城市大脑底座建设要先进并具有弹性,要能支撑现有业务与将来业务发展,可以通联各业务层级,要能用好用,在“数字辽阳”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推动“城市大脑”在项目设计、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应用、项目管理中的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标准、统计标准、信息系统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流程标准等研究、编制和应用。建立健全“城市大脑”建设、管理、评估、运维等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智慧应用场景建设。

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政府运行六大重点应用领域,开展20项智慧应用场景建设。

1.市域治理。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市域治理建设成果,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优化迭代社会治理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整合人、事、物等社会治理相关数据,以党建引领为理念驱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作用,及时发现社会综合治理问题,通过多种举措智能研判、基层落实,形成纵横协调贯通的常态化、协同化社会综合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2.智慧信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智慧信用建设成果,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建立企业和自然人基本的信用评价指标及数据模型,为银行、企业、自然人搭建信用通道,全面提升辽阳营商环境与人文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发展创新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

3.智慧营商。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智慧营商建设成果,改造提升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公权力监管,透明办事流程,以“一网通办”为主体,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和智能应用,提升政务办公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经济发展创新服务中心)

4.智慧健康。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智慧健康建设成果,以“舒心就医”为驱动,加快健康系统特色应用建设,逐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管理、应急处置、急救保障、药品监管等相关数据的融合应用,实现业务协同,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推动医疗、康复、养老等“大健康”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5.智慧停车。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充分利用数据中台,加快实现停车信息互联互通,为公众出行、停车提供实时引导、车位搜寻、错时共享、智能支付结算等停车全流程服务,盘活停车资源,助力打造停车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6.智慧建管。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智慧建管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建设,综合运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结合人工智能AI、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实现智能分析、智能学习、智能预警,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和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等全方位的感知化、智慧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智慧公安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以辽阳公安业务信息化现状为起点,遵循公安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及安全保障要求,以“多维感知、资源汇聚、数据融合、平台开放、服务集成、智慧应用”为理念,以数据警务、机器代人应用为核心,结合现代警务建设需要,通过智慧警务建设,打造具有辽阳特色的现代警务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智慧交通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整合吸收、迁移升级原有智慧交通建设成果,加强涉及交通的多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作用,推动实现数据驱动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构建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智慧文旅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利用大数据及其他相关设施,为游客提供贴身多样的一站式服务,营造优良的全市“全域旅游”发展氛围,提供一网式产业监测,促进辽阳旅游向高端化、精品化发展,将辽阳打造成全国知名全域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0.智慧教育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根据新型教育理念,以“区域发展一体化、智慧管理数据化、智慧教学个性化、智慧环境现代化、校园服务便捷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创新基础教育的新型模式,实现精准教学、精准学习、精准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智慧政商政企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打造政商政企应用数字平台,宣传利企惠企政策,采用大数据技术,提供政商政企之间“直通车式”在线服务,使政府服务直达所有企业和员工,实现“企业诉求在线直达”,营造起政商政企之间“清上加亲、在线互动”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发展创新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12.智慧应急应用。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对标《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要求,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指挥迫切需要,全面分析灾害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业务,完整梳理业务架构,明确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促进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建设新型智慧应急应用。打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升级版”,综合利用RFID(射频识别)、无线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整合已有的各数据中心,扩大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完善系统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督等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智慧矿山技术规范,对辽阳市域内矿山信息化、工业自动化进行深度融合,能够完成矿山企业所有信息的精准适时采集、高可靠网络化传输、规范化信息集成、实时可视化展现、生产环节自动化运行,能为各类决策提供智能化服务的数字化智慧体,并对人—机—环的隐患、故障和危险源提前预知和防治,使整个矿山具有自我学习、分析和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3.工业互联网应用。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云平台。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突破数据集成、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瓶颈,加快推进辽阳数字产业化发展,促进工业互联网在辽化、庆化、忠旺等工业现场的落地应用,强化复杂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供热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建立统一的基础档案标准、检测数据标准、供热行业运行动态标准,融合指挥调度、巡检巡查、预警统计等业务,形成智慧化、精准化的覆盖供热行业运行和监管全流程的智慧供热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城镇燃气智能化监管平台。加强城镇燃气智能化监督管理,实现购气联网、充装联网、配送联网、检验联网、宣传联网、监管联网、预警联网等“互联网、物联网+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智慧法院。落实辽宁省“分调裁审”平台我市工作任务,建设互联网法庭、集中送达中心、审判结案智能巡查系统、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分析系统、网络安全入侵分析、安全域流量监控系统、律师线下服务通道,实现12368一号通办。(责任单位:市法院)

17.智慧社区建设。分别在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建设5个社区智慧厅,打造便民、惠民工程,建设政务高效、服务便捷、生活智能的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并与全市70%公立学校食堂联通,实现实时视频图像采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19.互联网医院。构建互联网医院平台,实现各项网上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诊疗、互联网下医嘱、预约功能检查,报告查询等,实现就诊网上模式,达到门诊慢病患者无需到医院,就可线上问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智慧医保。基于“城市大脑”通用平台,依据国家及省医保局要求,建设辽阳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重点推进大服务、大经办、大治理、大协作、大数据五类应用系统建设,打造医疗保障现代化治理应用平台;加强医保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业务协作,提高部门间一体化政务服务协同能力,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最多跑一次”改革;基于辽阳市智慧城市统一的云计算平台,完成辽阳市医疗保障云平台和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新型智慧城市“数字辽阳”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市长担任执行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建立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全市数字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考核、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全市数字化发展。

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抽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市经济发展创新服务中心大数据、各部门信息化专业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筹实施全市大数据建设工作,推进数据资源聚集、融通、使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库,组织督导、考核项目建设。

(二)组建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与运营公司。负责统筹实施全市智慧城市相关项目建设,以政务数据为资产,通过市场化方式孵化培育市内数字经济企业。建立评估、审计机制,加强对投资与运营公司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将原建设的系统向城市大脑集中整合,消灭各数据“孤岛”。

(三)强化机制保障。改变原来由各部门分散谋划项目的方式为“领导小组+部门”统筹谋划项目的方式,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对责任部门与运营公司进行考核;部门承担项目主体责任,负责提出业务需求,推广应用;运营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实施、交付应用。

(四)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制订各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积极推进政府与企业深度合作,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鼓励吸引可控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企业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新服务。

(五)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中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智慧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落实数据安全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网络攻击、网络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大数据安全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依法规范以经营为目的重要数据或者个人敏感信息采集和使用行为。

(六)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鼓励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与数字化发展相关专业。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数字化发展实训基地,培养数字化发展应用型人才。

编辑 张李平 审核 张启亮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