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市人才公寓建设现场观摩会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座谈会举行。会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租、售、改、补”四位一体保障体系,重点开展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工作,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题。
已建设筹集人才公寓40多万平方米
下午,记者随观摩组分别参观了生态科技新城航空谷人才公寓拟建项目和精英人才公寓,两处公寓均位于新城规划的核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优势显著。尤其是已建成的精英人才公寓,环境清幽,家电设施齐全,还配备有超市、咖啡馆、影音室、快递驿站、健身房等各项生活配套。生态科技新城人才公寓建在“都市绿肺”引金凤,加速构建让青年人才近悦远来的城市人才生态圈的做法,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据悉,自2018年起,我市已连续4年将建设筹集人才公寓列入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支持下,市住建局按照“市级规划、区级负责、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坚持新建、配建、改建相结合,通过多种渠道建设筹集人才公寓共40多万平方米。其中,江都区4.9万平方米、邗江区4.7万平方米、广陵区3.8万平方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6万平方米、生态科技新城9.5万平方米、宝应县4.1万平方米、高邮市3.5万平方米、仪征市4.3万平方米(含化工园区1.1万平方米)。
为加强人才公寓规范管理,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加强扬州市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了人才公寓租赁、出售和日常运营管理细则,人才公寓制度日趋完善。
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在座谈会上,市住建局副局长刘忠华介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任务,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科学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任务,帮助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何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面向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升级版。与公租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相比,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门槛更低,不设收入线要求;保障标准更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覆盖范围更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住房困难群体;参与主体更多元,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
统筹推进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面对当下住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市住建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租、售、改、补”四位一体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是适度建设供应限价商品房。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属地管理”原则,加快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供应,采取实物配售方式,满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棚改居民安置及符合市政府相关规定的其他人群保障需求。
四是扎实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扬州城市东南片区、曲江片区等范围内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完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提升城市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
五是加强保障房小区后续管理,深入开展以“幸福家园·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文明安居小区创建行动,推动保障房小区市场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
刘忠华表示,市住建局将立足扬州实际,统筹推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重点工作,强化政策衔接,扩大保障范围,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记者 羌伊然 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