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 结构性存款将回归本源 ,变相高息揽储不再

腾讯财经讯 10月18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了“结构性存款”的定义,对“结构性存款”的宣传、销售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详细分析了《通知》的重点意义和影响:
第一,是对结构性存款进行一个界定,这非常重要,这决定了后续的监管规则怎么去明确。它界定了结构性存款是一般性存款和衍生交易组合。衍生交易组合是一个综合性的收益。
第二,明确了业务的准入条件。因为结构性存款的结构当中,有一块业务是期权性交易,这就需要有衍生产品的交易资格,这就明确了必须要有能力进行普通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才能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过去我们有一些结构性产品,要么是假结构的,要么是银行不具有普通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只有一些基本型的交易资格,甚至连基本型都没有。“曾刚表示。
第三,是业务监管的规范。结构性存款界定为一般性存款和衍生产品交易的组合。那么意味着监管也涉及到两块:一般性存款的部分,对应的是表内存款,需要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费等等,与之对应的资产运用也是银行正常的资产交易、拨备等等;衍生产品交易方面,就得按照银行参与衍生交易的相关规则来进行,包括操作风险、交易风险,以及与之相应的资本金的要求和流动性监管要求。
第四,对投资者的保护。与资管新规、银行理财新规等相呼应,结构性存款在向投资者销售过程中,在信息披露、风险测评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
谈及此次新规的影响,曾刚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规范业务本身。因为过去一段时间,打着结构性存款的旗号,很多银行实际上是在“变相高息揽储”,这实际上是一种监管套利。这一方面体现了业务本身不规范,另一方面扰乱了整个市场,因为拉高了整个存款的成本,抬高了整个银行业的资金成本,这对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压降实体融资成本是不利的。
第二,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推动结构性存款回归本源。过去确实有部分假结构产品存在,监管也已经进行了一些比较有针对性的治理。这次的规范,进行了一个衍生产品交易的约束,对资本金约束和流动性监管约束,施加了监管成本的约束,从长远看有利于让它回归本源,进一步地抬高“假结构”的成本。因为假结构产品本身就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如果资本成本再追加,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大资金来源的成本,这对过度发展、监管套利形成一定的约束。
第三,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更好地去保护储蓄人的利益;
第四,从宏观上来讲,有助于减少市场过度竞争、无序竞争的状况,有助于降低整个银行业资金成本,实体上看有助于他们进一步的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