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未限制医疗物资出口,一文读懂四部委谈医疗物资监管

4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物资质量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是本次发布会要点:
谈医疗物资出口
回应部分出口医疗物资不合格:报道不客观
针对中国部分出口医疗物资出现不合格现象的问题,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通过多方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有关的报道并没有客观地反映事实的全貌,有些完全归咎于中国产品质量不过关,实际上原因应该讲是多方面的,比如中外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同,还有使用习惯上存在的差异,甚至在使用者如果操作不当,也能引发些质量的疑问。比如前一阶段,中国出口荷兰的一批用于个人防护的非医用口罩被分发给了当地的医院使用。我最新得到的消息是,4月3号晚上,荷兰卫生大臣发布推特表示,中国新到的一批囗罩,质量符合荷兰官方标准,并且已经批准下来。
中国将与包括荷兰在内的有关国家和地区加强沟通、深化合作。生命高于一切,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在全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更是要果断采取严厉措施,进一步严格控制医疗物资产品质量,规范岀口秩序。最近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了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等5类商品,国内产品必须获得我国药监部门资质,符合进口国和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生产、认证、通关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扰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当然我也要指出,进口国家和地区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医疗物资进行质量把控,这是一个国际惯例。在中国主动担当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的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同时在使用中也要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至于在采购中出现有关问题,我们建议双方的企业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依照合同的约定,按照商业化的原则协商解决。(人民日报)
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
针对中国是否会限制关键医疗物资出口的问题,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中国有句古话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们不会忘记在抗击疫情之初,许多国家对我们施以援手。因此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国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际,我们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加倍回馈国际社会,因此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第一财经)
3月1日以来,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
海关总署表示,3月1日以来,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海关总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强化医疗物资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第一财经)
54个国家、地区及3个国际组织同中国企业签约医疗物资商业采购
江帆介绍,为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发挥我国负责任大国作用,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着力打通需求对接、货源组织、物流运输、出口通关、标准认证等方面的突出堵点,同时加强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有序扩大医疗物资出口。会上,她公布了一组数据:截止到4月4日,已有54个国家和地区和3个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另外还有74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正在与中国企业开展商业采购洽谈。(北京日报)
谈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严控医疗物资出口质量
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为深化国际疫情防控合作,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的监管,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于3月31日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江帆称:“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如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严控出口质量,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中国网)
8069批次医疗器械检验,总体质量状况符合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监管司副司长张琪表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放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法规要求和标准组织生产。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质量检验。截至3月底,共开展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应急注册检验、应急评价检验以及监督抽检等各种形式的检验共计8069批次,总体质量状况符合要求。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选派多名精干执法人员赴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广东等14个重点省份,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关案例查处情况已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公布。
五是及时公开注册信息。对获得批准的产品相关注册信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并根据审批情况及时更新,为采购方选择提供参考,也为相关部门开展出口监管工作提供便利。(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