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不存在涉及中信建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腾讯证券7月5日讯,中信建投公告,2020年7月3日,本公司向中央汇金书面征询,并于2020年7月5日收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征询函的复函》,回复如下:针对函中征询事项,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以下为全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811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主要内容及本公司回复如下:4 月 14 日,媒体报道你公司将与中信证券合并。7 月 2 日,媒体再度报道称,中信证券母公司中信集团将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你公司股权,以此推动你公司和中信证券的合并,该计划已获两家证券公司党委批准。鉴于市场对上述报道较为关注,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8 条、第 3.2.2 条、第 11.5.5条和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事项一: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及时向相关股东征询上述媒体报道所涉事项,并就核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2020 年 7 月 2 日媒体报道出现后,本公司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进行了口头问询,在确定未得到任何股东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之后,本公司于当日晚间及时披露了《澄清公告》(临 2020-079 号)。2020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向中央汇金书面征询,并于 2020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征询函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回复如下:针对函中征询事项,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事项二:请你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说明核实前后两次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履职情况,督促公司做好媒体报道澄清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回复: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说明如下:上述前后两次媒体报道发生后,本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1、2020 年 4 月 14 日下午,本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本公司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传闻。本公司第一时间启动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媒体报道传播情况及投资者反馈情况;同时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股东核实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涉事项。根据口头核实结果,本公司及时在传闻发生当天予以澄清: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得到来自于任何政府部门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本公司目前也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澄清公告》(临 2020-053 号)。

2、2020 年 7 月 2 日下午,本公司注意到有媒体再次报道称,本公司党委会已经批准了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收购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央汇金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以此推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合并。本公司第一时间启动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媒体报道传播情况及投资者反馈情况;同时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向公司党委会核实并向中央汇金进行了口头问询。根据口头核实结果,本公司及时在传闻发生当天予以澄清: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曾召开过党委会审议批准上述传闻所称的相关计划,也未得到任何股东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7 月 2 日披露的《澄清公告》(临 2020-079 号)。2020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向中央汇金书面征询,并于 2020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央汇金《复函》回复如下:针对函中征询事项,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在接到上述回复后,立即组织《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事项三:请你公司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公司股票交易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媒体报道澄清和投资者沟通解释工作,稳定市场预期。

公司回复:

本公司将持续开展实时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媒体报道,针对不实报道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如需),以及通过上证 E 互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热线等渠道做好投资者沟通解释工作,稳定市场预期。此外,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股票交易情况,如发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将及时发布异动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有关本公司信息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信息识别,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