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人士:房地产债券融资政策执行没有新变化

今日有消息称房企在交易所发债行为收到窗口指导,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房地产债券融资政策执行没有新变化,“如有新规定会由交易所对外公开发布”。(第一财经记者 杜卿卿)
此前报道
监管层窗口指导房企和部分煤企在交易所发债行为
财联社10月19日电,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对交易所债券发行业务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对房企和部分煤企借新债还旧债发行时间只能在回售登记登记期结束后,且不允许转售。”借新债还旧债“的资金只能用于偿还旧债本金,不能用于偿还旧债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