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望奎疫情已传3省8市!福建一地发布防控疫情重要通告

黑龙江本地疫情再升级,全省进入应急状态。目前,黑龙江望奎县疫情已关联3省(黑龙江、吉林、山东)8市(绥化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伊春市、牡丹江市、长春市、通化市、威海市)。
今天,牡丹江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1月12日,黑龙江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涉及绥化望奎、哈尔滨,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涉及绥化、齐齐哈尔和伊春。
今天上午,通化又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通化6例无症状感染者中,5人均参加过另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授课的培训。1月12日,吉林新增7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3例为黑龙江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人在长春为夫妻,1人在通化),4例为关联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通化)。
1月12日,山东威海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曾在望奎县城参加婚礼。
黑龙江
1月12日,黑龙江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 (绥化望奎县13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哈尔滨香坊区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绥化望奎县2例、绥化北林区2例,齐齐哈尔昂昂溪区7例、伊春大箐山县1例),均为望奎县惠七镇惠七村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1月13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绥化市望奎县返林人员,系一家四口。
哈尔滨:
新增3例确诊病例 系一家三口
1月12日18时50分,哈尔滨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望奎县返哈人员,由香坊区及医疗机构对望奎县返哈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和核酸检测时发现。
确诊病例于某某,女,29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香坊区古香街12号。
1月10日4时,与亲属共同乘坐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家中;
6:30,步行前往司徒街副28-18号兴旺烧饼王,购买烧饼后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1月11日11:30,按防控要求,于某某与共同居住者(母亲及其二姐的女儿)一同步行前往中山路184号哈尔滨航天风华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无访客。
1月12日19时—24时,哈尔滨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望奎县返哈人员,系已发布确诊病例于某某共同居住的亲属,由香坊区及医疗机构对望奎县返哈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和核酸检测时发现。
确诊病例1:孙某,女,60岁,系确诊病例于某某母亲,与其共同居住。1月10日,与于某某共同乘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市家中;1月11日11时30,与于某某共同步行前往中山路184号哈尔滨航天风华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无访客;1月12日,哈尔滨航天风华医院回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当日,作为确诊病例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120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连夜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哈尔滨市第六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任某某,男,2岁,系确诊病例于某某外甥,与其共同居住。1月10日,与于某某共同乘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市家中;1月11日11时30分,与于某某共同前往中山路184号哈尔滨航天风华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1月12日,哈尔滨航天风华医院回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当日,作为确诊病例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120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连夜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哈尔滨市第六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牡丹江:
林口县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一家四口
1月13日,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报告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绥化市望奎县返林人员,由对绥化市推送的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中排查和核酸检测时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赵某,男,54岁,住林口县中海新城小区,系绥化市推送的无症状感染者密接。
无症状感染者2:曲某某,女,48岁,住林口县中海新城小区,与无症状感染者1系夫妻关系。
无症状感染者3:赵某某,女,49岁,住林口县民主小区,系绥化市推送的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无症状感染者1的妹妹。
无症状感染者4:刘某某,男,23岁,住林口县民主小区,系绥化市推送的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无症状感染者1的外甥,无症状感染者3的儿子。
林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即日起,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请立即与前往目的地社区(村屯)、单位(宾馆)报告个人信息,配合归属地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吉林
1月12日,吉林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3例为黑龙江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为关联无症状感染者,均通过主动筛查发现。
1月13日,通化又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长春:
一对夫妻被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
1月12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2例,系夫妻,均为1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系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通过主动筛查发现,现已转入市传染病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1月5日17时二人自哈尔滨西站乘坐K350次列车(11车厢19号、20号),19时42分抵达长春火车站。在站前邮局附近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吉AY1713)返回二道区鲁辉国际城荷兰小镇家中。乘车期间,二人与司机全程佩戴口罩。
1月6日9时丈夫乘坐出租车前往中荣地坪有限公司上班,17时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当日10时许,妻子乘坐223路公交车到黑水路温州城,先后前往温州城2楼和1楼会见朋友。中午12时在温州城3楼购买食物后独自到2楼就餐。14时离开温州城,乘坐223路公交车回家。
1月7日9时,二人一同乘坐出租车到公司上班,中午与工人共同用餐。14时二人乘坐出租车离开公司。15时许到达欧亚长新购物中心超市,在科尔沁柜台购买牛肉卷,在旁边猪肉柜台购买猪排,后步行回家。当日17时许,夫妻二人前往同小区朋友家,停留20分钟左右离开,当时朋友妻子、父母三人在家。
1月8日9时,二人步行前往欧亚长新购物中心,购买菜和干调,10时步行回家。13时丈夫与前妻的女儿来到二人家中用餐,18时许离开。19时妻子哥哥来家中一起用餐,当晚留宿,9日8时离开。
1月9日,两人曾到家附近曹丽君诊所停留,后返回家中。
1月10日8时两人再次前往曹丽君诊所。10时在一汽齿轮厂站乘坐257路公交车到长春站,换乘289路公交车在西环城路站下车。11时30分步行至绿园区医僕堂中医馆,并在附近一家兰州拉面馆就餐。12时前往医僕堂中医馆抓药后离开。13时在大刘屯站乘坐289路公交车到达火车站下车,14时前往国商百货长春站店欧莱雅专柜购物。14时10分乘坐223路公交车在八里堡站下车返回家中。
1月6日-10日,二人每日18时至19时30分在鲁辉国际城小广场散步。
1月11日二人被转运至集中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
通化:
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 均与培训关联
1月12日,通化市接到黑龙江省《关于吉林省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人员的协查函》,其中1人在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立即对该人及其密接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和核酸检测,截至13日上午10时,6人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6人均与1月10日至11日在源升品质生活坊进行的培训课有关。
今天上午10点30分,通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76年出生,家庭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个体营销人员。1月5日从黑龙江南岔乘K350次列车(11车13号)抵达哈尔滨西站,与1月11日0-8时长春市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和2同车厢。1月7日从黑龙江双城堡乘Z174次列车(2车6号)抵达长春站,约15时从黄河路客运站乘客车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1月8日约11时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乘客车返回长春站,乘坐K1383次列车(2车070号)返回哈尔滨。1月9日从哈尔滨西站乘D124次列车(5车5A号)至长春站,随后乘坐地铁1号线到达长春高速客运站,于12时35分乘客车从长春到通化通铁家园站后打车到益+巴酒店办理入住。1月10日至11日在源升品质生活坊进行培训授课。1月9日至12日在益+巴酒店、闫家粥铺、老娘包子铺、中联大药房、谷道烘焙坊等区域活动。1月12日,通化市接到对黑龙江省推送其为密切接触者后,当日立即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男,1984年出生,系源升品质生活坊老板。家庭住址:通化市东昌区清真安居小区2栋、长春市绿园区台北大街澎湖林苑。1月9日早8时从长春拼车回通化,直接到源升品质生活坊。18时,在新站水镜圣会附近街上与无症状感染者1交谈后回到源升品质生活坊。23时30分打车回家。10日、11日上午参加无症状感染者1的培训授课。11日18时在清真安居小区2栋楼下超市活动。11日17时在新美袜子内衣城活动。1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对以上无症状感染者1、2的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出以下4例关联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女,1967年出生,系源升品质生活坊员工。家庭住址:通化市东昌区外贸亿德C区。1月 9日在美莲超市、金城奥伦鞋店、集贸1楼手机广场、万事兴酒店附近国大药店等区域活动。10日、11日上午参加无症状感染者1的培训授课。10日中午在万事兴酒店一楼大厅参加满月酒宴。11日在新站人民银行附近内衣城活动。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女,1988年出生,系源升品质生活坊员工。家庭住址:老八中山水佳苑。1月9日至11日在新站国大药房、新开道阿醉鲜虾阁虾烤吧、康馨园一期撸串串店等区域活动。10日、11日上午参加无症状感染者1的培训授课。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女,1956年出生,系源升品质生活坊员工。家庭住址:通化市东昌区育新小区137栋。1月9日至11日早晚均乘坐9线公交车上下班。9日曾去公司附近的国大药房。10日、11日上午参加无症状感染者1的培训授课。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女,1969年出生,系源升品质生活坊员工。家庭住址:卫校欣荣桥科技楼。1月9日至11日早晚均乘坐2线公交车上下班。10日、11日上午参加无症状感染者1的培训授课。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通化市、县(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全面落实流调、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风险排查等工作。截至目前,集中隔离观察人员218人。
山东
威海:
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曾在望奎参加婚礼
1月12日,威海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来威人员。
病例:白某,男,22岁,现住临港区苘山镇和谐苑小区,临港区苘山镇三联家电送货员。1月6日,在黑龙江省望奎县城参加婚礼;1月9日19时45分,乘坐东方航空MU2764航班由哈尔滨飞往威海,21时30分抵达后由亲属驾驶私家车接回苘山镇和谐苑小区住所;1月10日,居家无外出;1月11日上午,从苘山镇三联家电到苘山镇金阳花园小区、温阳一区送货,中午12时在苘山镇喜乐多馅饼店就餐,下午到中石化威海第六加油站进行加油和购物,到恒大海上帝景小区送货,送货后返回苘山镇三联家电,17时50分步行回家,回家后驾驶私家车前往苘山镇小旭汽修充气补胎,18时37分到贺玉代送服务站取快递;1月12日,通过临港区发布通告知悉黑龙江省望奎县惠七村确定为中风险地区后,白某驾乘私家车主动到文登整骨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月12日19时,接到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报告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安排120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送至威海市胸科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并送往隔离病区治疗。
快讯!连江发布防控疫情重要通告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部署以及春节、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公园、景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一米线”、“请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宣传标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密闭场所必须规范戴口罩。
2.所有公共场所须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对重点部位包括公共区域的台面、电梯按键、自动扶梯扶手、把手、开关、水龙头等增加消毒频次,有条件的可配备免洗手液。
3.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在消费者排队消费区域,应设置“一米线”,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和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二、加强个人防控。广大居民在人群聚集处应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使用两双筷子、饮食分餐等生活方式。尽量不串门、不聚会,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10人以下。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规范医疗机构就诊。
三、加强冷链防控
1、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对无“四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制品,一律不得采购、销售、使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进口冷链生食,要加强经营场所消毒、通风,从业人员要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勤洗手,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广大居民购买进口冷链产品时,要主动查验产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尽量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和内外包装,做好自我安全防护。
四、减少人员流动。广大居民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出行、不出省,不到境外、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探亲、旅居,尽量“留连过年”,企业尽量不停工、不停产,大学生尽量不返乡、不离校,机关干部要带头留在本地过年,省外的连江乡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返连,留在当地过年。
五、减少公共活动
1.大型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原则上一律停止,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2.公务会议等大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行的,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精简议程。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须制定完整的防控预案,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3.原则上不举办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以及企业年会、培训、过年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应有完整的防控预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红白事”一律简办,不邀请省外入(返)连人员。
六、减少人员聚集
1.全县旅游景区、开放式公园等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场所要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3.上述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聚集的区域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七、各乡镇、各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强化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上述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依法严肃处罚。
八、欢迎广大居民举报隐瞒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连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26230203)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