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宗24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

12月31日,云城区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罪名涉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陈某某、温某某等2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云城街道酒吧街、裕华街、玉皇路等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院认为,24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该起涉恶案件的公开宣判,有力震慑和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彰显了云城区法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强决心。下一步,我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恶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