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传销组织案宣判!

日前,英德法院依法公开对一起特大涉恶的88人传销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周瑞勇、韩强等19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8万元至14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被告人退赔非法所得给被害人合计48.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周瑞勇等多人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在广东英德从事传销活动;后发展成以周瑞勇等8人为首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层级分明,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以“男女交友”“招工”等名义,将受害人诱骗至英德市区多个传销窝点,采取语言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洗脑”、殴打等手段,强迫受害人购买虚拟产品并加入传销组织,累计非法牟利90余万元。

法院认为

该犯罪集团以推销虚拟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或抢劫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严密,成员人数众多且分工明确,重要成员基本固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属于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法院按照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根据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英德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庆芳 责编 :孙怀强 编审:宋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