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持续进行中!汕头交警严查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秩序整治
为有效打击泥头车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打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对泥头车开展隐患排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治理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全力稳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1月16日下午2时许,交警机动巡逻大队骑警中队民警巡逻路经龙湖区珠津三横路时,发现东西方向路面上遗留大量渣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环境。就在此时,一辆未盖盖板、满载渣土且一路漏撒的泥土车出现了,民警迅速将这辆号牌为粤D/739XX的车辆拦停,带往汕头市海湾大桥治超卸货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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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磅称量,该车车货总重36.08吨,超载5.08吨,超载16%。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驾驶货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对其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因为距离比较近,运输来回也就几百米,而且该路段也比较偏僻,就想着多载一点,也没有把遮篷布盖上去,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同志抓到了。我知道我错了,以后一定会按照规定来做。”张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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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晚8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382XX的泥头车在龙湖区长平东路行驶时,车厢不断滴水且漏撒沙土,被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民警拦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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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将车辆带往汕头市海湾大桥治超卸货场检测,经过磅称量,该车车货总重32.48吨,超载1.48吨,超载4%。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高某驾驶货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对其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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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该车车厢仍不断滴水
“当晚我从中山路工地运载沙土出发,晚上天气比较冷,我就没有下车去查看车辆后方情况,不料装载的沙土太湿了,就造成了漏洒一路的情况。我下次一定会注意,保证不超载不漏洒,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已当了20多年职业司机的高某诚恳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
“超一分、险万分!我们在此呼吁广大运输企业的司机,车辆在进出工地的时候要保持整洁,严格按照核载规定装载,做到不超载不遗洒,共创特区良好的交通环境。”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张冠璧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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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遵规守法,谨慎驾驶
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安全才是一切的根基
别让生命承受超载之重!
运输企业要增强守法意识
任何时候都务必把安全放在首位
落实好主体责任
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
从源头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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