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183批次食品 23批次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2021年3月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类食品11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揭阳市新亚贸易有限公司新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禄天下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禄天下单丛,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清远市清城区客家班餐厅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珠海市香洲邱俊辉水产品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揭阳市榕城区张世金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五)河源市源城区小胡水果商店销售的砂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汕尾市城区林埠综合市场张俊爬销售的沙白,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七)河源市源城区源西农贸综合市场叶庭聪销售的荷兰豆,氧乐果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八)汕尾市区金玉湾市场陈锦全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氧乐果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九)深圳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揭阳市新河农贸市场杨俊忠水果档销售的草莓,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肇庆市端州区蛙小侠餐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二)韶关市浈江区黄佩雄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三)云浮市逍肴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四)中山市小榄镇形虎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郑全庄水产档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迎四季茶楼销售的北海带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清远市椒王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糖糍粑,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黄葵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欣荣食品厂生产的留香展翅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广东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五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广州市黄埔区蔡达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宏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汕头潮阳棉北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环市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台山市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沙百香果饼、细沙菠萝饼和细沙蓝莓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责任编辑: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