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纪委监察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多名干部被处分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今年以来,原阳县持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阳县葛埠口乡李盘石村村委主任李张力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2015年以来,李盘石村村委主任李张力,收取村西堤提灌站土地承包款2万元、老球场地承包款3.7万元,未在乡财政所入账,且支出未下账。2017年底,李张力将该村郑济高铁补偿款、迁坟款共计183472.48元取出发放给群众,未及时下账,造成较坏影响。2019年11月18日,经葛埠口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张力党内警告处分。
原阳县葛埠口乡后卢寨村党支部书记段红星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后卢寨村党支部书记段红星以个人名义购买加油卡2000元,2018年7月购买加油卡1000元,名义上是用于办理村上的事务,实际油是加在段红星本人的车里使用,在村财务上下账时没有清单。段红星存在私车公养行为,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12月16日,经葛埠口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段红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阳县葛埠口乡北村村委主任桑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纪问题。2019年8月,葛埠口乡北村的筛沙场在无任何污染物防治设施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成生产,并存续多日。2019年9月27日,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筛沙场进行了查处,葛埠口乡北村村委主任桑川由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力,工作排查检查不到位,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0月25日,经葛埠口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桑川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要求上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严纠严治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以实际行动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原阳县纪委
原阳县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