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一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 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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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冀屯镇东王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牛全山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省焦煤集团因架设高压线压坏冀屯镇东王河村群众麦苗对受损农户予以赔付时,村干部告知群众按亩产800斤、每斤0.7元的标准兑付补偿款。该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牛全山制作一份按亩产1000斤、每斤0.7元标准赔偿占地农户补偿表,又私自虚报村集体树木、水泥渠款、线杆坑补偿款等共计2.9593万元,上报焦煤集团赔付。焦煤集团将补偿款现金交给了牛全山。2004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除向群众兑付补偿款1.7414万元外,余款1.2179万元牛全山用于个人开支。牛全山身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原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诈骗他人财物,侵占村集体资金,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牛全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19年10月,辉县市纪委给予牛全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