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伙同他人持刀抢劫 潜逃20余年落网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无论逃到哪里,
都必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潜逃罪犯落网的抢劫案。
1994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阳作案后逃亡。2019年12月19日,新疆和田市公安局民警在该市环湖小区门口通过人脸识别预警系统,发现该小区暂住人员李某阳与一在逃人员高度相似,该名男子自称叫李某月,未办理过身份证。经审查审讯核实,此人系在河南省许昌市区作案的在逃人员李某阳。和田市公安局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19年12月26日,和田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阳移交至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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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994年1月2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阳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军(已判刑)、尚某(已判刑)来到许昌市魏都区145号洛阳轴承经销部,李某阳和李某军(已判刑)以购买轴承为由,让被害人李某打开店门后,李某阳持刀威胁被害人李某,用细尼龙绳捆绑其双脚,用粗尼龙绳捆绑双手(二手反捆背后),用白线手套堵住其嘴巴,将被害人李某控制在屋内,抢走各种轴承一千零九十四套,经鉴定共价值18000元。
被害人报案后,1994年1月24日,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立案侦查。同案犯李某军、尚某均被抓获并判刑。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李某阳潜逃到外地,经多次抓捕未抓获。2002年4月1日,李某阳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2020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疫情影响,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讯问了李某阳 。李某阳对其伙同他人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当初逃亡的行为非常悔恨。
“刚开始逃亡的日子里,我就像惊弓之鸟,听见警笛声就害怕,想家想父母,想自己怎么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想打电话回家又不敢,无法面对家人,无法设想如何面对之后的牢狱生活,整夜失眠,心里充满了后悔,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后悔。”李某阳失声痛哭。
这些年,我没有身份证,辗转新疆玛纳斯县、石河子市、喀什、巴楚县、麦盖提县等地,以打黑工勉强维持生计。现在,我终于可以不用担惊受怕地活着了。”李某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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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李某阳原
本想一逃了之,
谁知却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等待李某阳的
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那些不法分子:“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