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群众赠锦旗赞扬

2021年1月11日上午,上蔡县杨集镇戚老村委东老村群众戚华、戚纪华手持一面“初心为民伸张正义”的锦旗来到交警大队,将锦旗赠与事故处理三中队中队长刘军伟和民警李亚峰同志,表达对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心系群众、不辞劳苦、克难攻坚、让证据说话、力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感激之情……

2020年12月28日17时许,上蔡县003县道(杨集镇至崇礼乡道路)杨集镇戚老村南2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杨集镇戚老村委东老村66岁的男村民戚某军老人在路边拉树枝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撞到在路上,造成戚某军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和胸部损伤。事故发生后,肇事的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停车抢救伤者,而是开车快速逃离了事故现场,消失在夜幕之中。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三中的值班中队长刘军伟、民警李亚峰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电话,带领辅警李林、张智明等同志赶往40多公里外的事故现场。同时,迅速通知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同开展院前救助。并及时启动多位一体协同作战模式,向杨集派出所、崇礼派出所值班民警通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情况,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对杨集镇至崇礼乡道路上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希望尽早发现肇事逃逸车辆和嫌疑人。

中队长刘军伟和民警李亚峰、辅警李林、张智明等同志赶到事故现场后,民警和医务人员先将交通事故伤者戚某军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丈量、绘图,提取遗落在现场的一个车体右转向灯、一截前保险杠等脱落物,固定证据,撤除现场,预防二次事故。接着展开了事故现场走访询问,初步明晰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当日下午16时,戚某军骑电动三轮车、老伴拉架子车到村前地里拉剪下的果树枝,把电动三轮车和架子车停在路边装树枝。17时许,戚某军和老伴将车装满后准备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将戚某军老人撞到在路上,肇事的机动车没有停车,快速逃离了事故现场。戚某军的老伴和附近群众只看到是一辆红色小车,有没有车牌、什么类型的机动车都说不清楚。

此时,在辖区路段堵查肇事逃逸车辆的派出所民警,向事故处理民警刘军伟、李亚峰反馈了没有发现嫌疑车辆的信息。中队长刘军伟、民警李亚峰决定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带领辅警李林、张智明等同志向肇事逃逸车辆的来车方向、逃逸方向同时进行排查,寻找并调取道路卡口、其他监控记录的事故发生时间段的信息,以防覆盖、自动删除或证据灭失。夜里21点多钟,民警收集拷贝大量的监控资料之后,中队长刘军伟、民警李亚峰从杨集镇返回,赶往医院准备查看、询问戚某军老人的伤情,以求获取有关肇事逃逸车辆的相关线索。到达医院后得知戚某军老人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逃逸案件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

在交警大队会议室,一个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俊峰同志为组长,副大队长赵文学同志为副组长,中队长刘军伟、民警李亚峰、肖战国、郭新华为成员的“2020.12.28”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领导小组迅即成立。根据事故现场收集的肇事逃逸车体碎片、事故现场附近道路四周辐射情况等,认真研究制定了侦破工作方案,指定中队长刘军伟、民警李亚峰负责下一步案件线索收集和排查,其他民警全力配合工作。副大队长赵文学负责警力协调,全力开展案件侦破攻坚。

接下来,副大队长赵文学、中队长刘军伟和民警李亚峰、辅警李林、张智明、彭文权、冯浩、梁宁等同志,按照副局长李俊峰指示要求,加班加点开展排查,收集固定侦破工作线索。民警冒着零下的低温,在事故现场来车和逃逸方向,深入上蔡县杨集镇、崇礼乡、东岸乡、以及相邻的周口市项城市孙店镇、商水县固墙镇逐路走访排查,再次调取60多处政府部门安装和私人安装的大量的监控视频资料,加班加点进行查看和分检。并从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事故时间段经过003县道,从杨集镇杨集街向戚老村驶去的一辆无号牌红色小型低速轿车(老年代步车),但在003县道杨集镇高岳村卡口监控记录的视频中,没有发现该无号牌红色小型低速轿车经过。继续排查中,民警李亚峰却在崇礼乡、东岸乡的几处监控里,在东岸乡王堂集发现了该无号牌红色小型低速轿车的行驶轨迹。民警李亚峰通过点线连接,进而发现该无号牌红色小型低速轿车行驶轨迹很不规则,所行驶过程几乎是没有监控的道路。而且,从杨集镇到东岸乡王堂集是003县道,之间只隔了个崇礼乡,直线距离近且道路好走。为什么在003县道杨集镇至崇礼乡、东岸乡王堂集没有发现其行驶轨迹呢,驾驶人在刻意在回避什么?这点必须搞清楚。

民警李亚峰从视频截图了该车的照片,带领辅警李林、张智明、彭文权、冯浩、梁宁遂以东岸乡王堂集为中心开展排查,时而让群众辨认截图中的车辆,时而调取村里的监控,遇到需要重启的监控,民警李亚峰和辅警就爬上监控杆查看重启数码。一直追查到上蔡县与周口市商水县交界的村庄。经过大量的工作,民警李亚峰等同志获取了该无号牌红色小型低速轿车车主名叫汪某成(男,生于1952年8月17日,汉族,初中文化,上蔡县东岸乡穴庄村人),住在上蔡县东岸乡穴庄村的地址。此时,时间已是2021年1月2日晚上10点。民警立即行动,进入汪某成家。见到了汪某成和他的那辆红色无号牌江南奥拓汽车(老年代步车),并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前保险杠有新鲜破损印痕和右转向灯缺失痕迹。遂将该车和汪某成一并带至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事故现场提取的车体前保险杠碎片、右转向灯与该车缺痕比对,完全吻合同一。

据汪某成交代,2020年12月28日下午大约5点多钟,他驾驶自己的红色无牌江南奥拓汽车,从项城市闫岗村卖鹅和鸭子返回途中行驶至杨集镇戚老村前路段,与一辆大三轮车会车时来不及刹车,撞到一个往电动三轮车上装树枝的人,他车的前挡风玻璃右侧也被撞烂了,当时他没有停车就继续向北跑了,在行驶至戚老村北后看到一个路口就正西了,行驶至崇礼乡大朱村、大袁村、刘桥村、韩寨康湖村、赵庄,然后到东岸乡何庄北的南北土路回到了家里,这一路上他一直都没有敢从大路行驶。至此,“2020.12.28”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锲而不舍、不懈努力下成功告破。

2021年1月3日,上蔡县公安局以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对汪某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运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