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阳县育才外国语学校一名教师因殴打学生致轻微伤受到纪律及法律处罚。
2020年12月28日,正阳县育才外国语学校学生魏某某翻学校内高压防护栏,班主任赵中芳在教室门前及办公室内对魏某某进行殴打致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赵中芳降级处分。县公安局根据赵中芳的违法事实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七百元。
经民事调解,赔偿已到位。
正阳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