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原是“照骗” 郴州临武“天空之镜”翻车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1-9月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在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2万元,这一处罚结果也给今年5月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的“天空之镜”项目夸大宣传引起游客与网友不满的事件画上句号。
■记者 黄亚苹 实习生 周珈萱
回顾
“犹如漫步云端”的天空之镜实则布满脚印
2020年5月22日,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正式对游客开放“天空之镜”项目。在该项目正式开放前,景区微信公众号曾发文称:“游客站在天空之镜上如同悬空蓝天之上;走在上面犹如漫步云端,悬空而行。”同时强调,该项目是斥巨资打造的、国内首创的旅游景点。
5月24日,有网友上传实地拍摄视频大呼上当,称所谓的“天空之镜”不过是在水上铺设了约15平方米的镜子,由于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参观但清洁工作却没及时跟上,不仅没有反射人影的清晰效果,镜子上甚至布满了脚印,与景区发布的宣传图片有“卖家秀”和“买家秀”巨大差别。
吐槽
“天空之镜”就像“卖家秀”和“买家秀”
视频在网上发酵后,“网友吐槽湖南天空之镜景区”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阅读量、话题讨论量分别突破3亿次和1.6万条。
随后,景区不仅删除了微信推文、拆除了“天空之镜”项目,还发布了致歉声明,称在前期预热过程中使用的宣传照片过度渲染,导致与游客实拍反差很大,加之后期管理组织未能跟上,给广大游客带来了极为不好的体验感。
“尽管项目免费,看到朋友圈转发的推文才过来的,往返路费、景点门票和食宿都是一笔花销。”一名去过该景点的网友吐槽称,图片中水天一色、海天相接的美景实则是用两面镜子搭成,非常让人失望。
此外,一名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天空之镜”项目不过是景点以免费旗号用来引流的手段,根据镜面材质不同,100平方米项目最低造价不过5万元,“想要拍出宣传中的图片效果,不仅要有高超的摄影及P图技术,还需要有好天气的加持。”
处罚
因虚假宣传被罚12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2020年8月7日,郴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链接
“天空之镜”源于玻利维亚
“天空之镜”的“鼻祖”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它是经历万年才形成的自然景观,每年夏季被雨水注满后形成浅湖,因湖面宽广、像镜子一般透亮而得名“天空之镜”。
中国的茶卡盐湖成因与景色均与乌尤尼盐沼相似,被称作“中国的天空之镜”。因旅游达人的“安利”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宣传,茶卡盐湖成为“网红”打卡地,吸引大批游客前往体验。2020年国庆小长假期间,茶卡盐湖景区共接待游客14万人次,接待自驾车辆达3.97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