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日前,嘉禾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嘉禾县广发镇大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湘柱酒驾问题。2019年1月11日、2019年9月23日,李湘柱先后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李湘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嘉禾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胡海兵酒驾问题。2020年3月21日,胡海兵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胡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嘉禾县车头中学副校长廖文平酒驾问题。2020年5月21日,廖文平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廖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嘉禾县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李云峰酒驾问题。2020年5月29日,李云峰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李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素芳酒驾问题。2020年1月6日,李素芳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李素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嘉禾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平瑞酒驾问题。2020年1月9日,张平瑞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张平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嘉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