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警方侦破沉积23年的“1997.3.10” 强奸杀人案

命案重于泰山。在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中,怀宁县公安局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命案不破、侦查不止”。近日,在省厅、市局的指导支持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怀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1997.3.10”强奸杀人案,受到安庆市公安局通报表扬。

1997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怀宁县纺织厂女工胡桂英(殁年18岁,怀宁县秀山乡西涧村花屋组人)步行上班途中,在黄墩镇高楼村一路边树林中,被他人强奸杀害。

命案重于泰山。23年来,怀宁县公安局坚持“命案不破、侦查不止”,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开展工作,累计走访摸排人员6000余人。办案民警换了一任又一任,命案不破、攻坚不停。

据了解,“云剑行动”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杰调度部署,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涛具体推动,怀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强胜领办案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攻坚专案组,听汇报、指方向、破难题,要求该县广大干警树立必破信心,究尽方法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不破案不收兵。该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志伟全程盯案,带领专案组对案发现场周边及重点乡镇开展了大规模排查,对重点线索逐一排查,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并分析。

揭开案件真相。2020年10月,在安庆市公安局支持下,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石台县小河镇居民汪某胜(1974年5月19日生,1991年10月因流氓罪和脱逃罪被石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6年6月29日刑满释放;1997年5月27日因涉嫌强奸和盗窃被石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997年11月17日被池州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死刑,1998年4月15日被执行死刑)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调取汪某胜1991年采集的指纹卡,经比对,现场提取指纹与汪某胜指纹卡中左拇指指纹一致。至此,沉积23年的“1997.3.10”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该案的成功告破,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捍卫了法律尊严,并受到安庆市公安局通报表扬。通报中提到,该案的成功侦破,得益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命案积案攻坚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科技手段的发展进步和熟练运用;得益于技术民警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得益于参战民警锲而不舍的攻坚精神和顽强作风,充分彰显了公安机关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敢打必胜的精神风貌。(记者 徐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