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碧海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碧海决定逮捕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碧海(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碧海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核: 邓铁军

供稿: 自治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编辑: 甘艳霞

校对: 吴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