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检察院批捕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日前,雁塔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因违规停车,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姚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9年10月,赵某乘坐网约车出门去某小学。到达目的地后,由于学校门口不能停车,司机姚某便将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等赵某打开车门时,适逢被害人李某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此。李某与车门碰撞后,又与路边停放的宋某的轿车发生接触,致李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之后,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姚某在事故现场归案。经法医鉴定,李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姚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宋某、赵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李某无事故责任。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姚某未按照规范停车,致被害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姚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日前,姚某已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司机停车要规范,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应提前提醒乘客,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车辆后方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下车开门时不要直接打开,应缓慢打开车门,提醒过往的骑车人及行人;骑车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自己的车速,并保持与汽车的横向距离,避免被打开的汽车车门撞到。(通讯员 李媛 记者 刘嘉颖)